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让对象:北京滨福华耀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人)总人民币200万元的出资份额。
转让金额:人民币272万元。
一、交易概述
2017年6月8日,上海福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福成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平耀”或“转让人”)分别由刘丽蓉老师、李芳女士(以下简称合并简称福成平耀)持有北京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272万韩元(以下简称“此次交易”)。此次交易完成后,福星平遥将不再持有河马福华耀的出资份额。
这次交易不是相关交易,也不是根据《出资份额转让协议》规定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
这笔交易不需要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福成平遥。
福成平遥成立于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姚芳,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开河路825号10栋221号(上海新河经济开发区)。福星平遥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咨询、市长/市场信息咨询和调查(社会调查、社会调查、舆论调查)、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财务咨询本公告日为止,福星平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刘立勇老师。
刘丽蓉老师,中国国籍,现任河马、福华耀社长。截至此次公告日,刘丽蓉老师没有持有河马、福华耀出资份额。
3、李芳小姐。
李芳女士,中国国籍,现任河马、福华耀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李芳女士没有持有河马、福华耀的出资份额。
三、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此次交易大象:河马、福华耀共获得人民币200万元的出资份额。
2、所有权说明。
此次交易的所有权是明确的,没有限制抵押、抵押和其他转让的情况,没有诉讼、仲裁事项、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也没有其他妨碍所有权转让的情况。
3、空富华瑶族基本情况
滨福华耀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地是北京。滨福华耀的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获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截至本公告日,滨福华耀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福星平遥是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拥有20%的出资份额。山东贫化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无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拥有80%的出资份额。滨福华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山东滨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滨福华耀自成立以来没有开展过股权投资业务。
据《河马福华耀管理报告》(未审核)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马福华耀总资产为人民币99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9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2016年,滨福华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万元。
据《河马福华耀管理报告》(未审核)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哈马福华耀总资产为人民币99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9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2017年1月至3月,滨福华耀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万元。
四、《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转让方将持有的人民币108万韩元、人民币92万韩元的合资企业出资份额及根据该出资份额产生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以下简称“标志权益”)分别转让给刘丽蓉老师、李芳女士。
2.标志权益的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46.88万韩元和人民币125.12万韩元。
3.本合同签订后,转让方应在2017年6月10日前将全部转让价格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合伙人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不以抵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转让给转让方。另外,转让方根据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将在该日转让给受让人。
5.本协议由双方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此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此次交易旨在统一优化本集团(即总部和控股子公司/单位)资源分配和资产布局。此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河马、福华耀的出资份额。这次交易对本集团的经营没有太大影响。
特别公告。
上海福兴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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