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杨晓南/文章俞/道
几天前,朋友圈刷屏上有一个名为“西瓜脚印”的小程序。一张中国地图标出了你去过的地方,很多人转发到了朋友圈。(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美国作家)。
但是《西瓜脚印》之后被指控抄袭了另一个小节目《脚印地图》,所以有非常相似的地方。最近,《西瓜脚印》因违规停止了微信服务,来自《脚印地图》开发者河南阜阳的赵恩表计划本周起诉对方。
问题]
两个小程序只有按钮颜色不同
6月2日,《西瓜脚印》在朋友圈大火中被怀疑抄袭了另一个小程序《脚印地图》的人是《脚印地图》的开发者赵恩表。
赵恩彪是人物传记微信公众号的创始人之一,为了给公众号做柔道,他从2017年10月30日开始设计足迹地图,并于今年1月上线。6月2日,他发现这个“西瓜脚印”与自己的小程序几乎完全一样,并涉嫌在朋友圈剽窃“西瓜脚印”。
“西瓜脚印”的开发方是南京电路教育技术有限公司,对于赵恩彪的疑惑,公司共同创始人戴洪民(Dai Hongmin)向媒体表示有借鉴作用,但没有抄袭。这是公司职员自己开发的小程序,本来想在内部玩,没想到会着火。
河南商报记者比较了两个小程序,网页都是中国地图形状的天安门城楼照片,第二页是用户直接点击的地方,两者在第三页制作灰色中国地图,整个过程的页面设计几乎完全一样,只有按钮颜色等细节不同。(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美国作家)。
6月6日,赵恩表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包含自己创业及足迹地图设计过程的文章。
12年前,赵恩彪在河南大学主修建筑设计专业,从河南到上海实习,2007年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在上海某建筑设计院工作,从普通设计师到设计组长。
赵恩彪于2016年辞职当时年薪48万人,与来自河南驻马店的朋友一起创业,成立了现在的微信公众号。但是公众号成立3个月,粉丝不到400人,赵恩表想到利用小程序流入公众号,设计了“足迹图”。
河台
脚印地图已经作了侵权公证
据赵恩表称,小程序自1月份上线以来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状态。5月28日早上突然用户暴涨,中午12点服务器崩溃。找到外包团队进行修复后,再次上线,用户飙升,晚上11点,服务器再次崩溃。
当他修好服务线,6月1日再次上线时,发现“西瓜脚印”已经在刷朋友圈了。整个页面几乎和自己的小程序一模一样。
赵恩表于6月8日向河南商报记者发送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这是他登录“足迹图”后申请的。上面显示的软件名称是“足迹地图软件V1.0”,著作权人是赵恩表,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布日期均为2018年1月20日,《登记证书》的贷款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
赵恩彪说,自己的诉求有三个。1、产品下架。二、书面道歉;第三,经济补偿。
6月7日发现了不能打开“西瓜脚印”的小程序。上面写着“西瓜脚印因违规而中断服务”和“对不起。小程序西瓜脚印是因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停止服务的文章一起被发现的。
赵恩彪向河南商报记者表示,目前已与律师完成侵权公证,将于本周早些时候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投稿前夕,河南商报打了多次戴宏民的电话,一直没有接,加上微信也没有回应。
对话]
对话对象:《足迹图》开发者赵恩表。
河南商报记者:当时建筑师年薪48万,为什么要辞职创业?
赵恩表:果然不甘心。在设计院晚上加班很多,有时候要熬夜,工资、职位上升也有瓶颈。不如一个人做。带朋友出来创业。
河南商报记者:你当时是怎么想这个主意的?
赵恩表:本来想开发一个小程序,但想制作我们订购者号码增量,因为我写了人物传记,所以每个角色都会配一个他们的足迹。我宁愿开发一个人可以测量的(小程序)。
河南商报记者:这
软件是你自己设计的吗?赵恩彪:是的,整个都是我用photoshop设计的,做出来后交给外包团队进行技术开发。
河南商报记者:当时有没有想到这个小程序会很火?
赵恩彪:设计时我就觉得这是个刷屏级的小程序,因为我翻看了很多刷屏级的案例,比如八一晒军装照,发现人们喜欢炫耀。所以我才开发了这个小程序,一旦有人发到朋友圈,他的好友都会看到,会吸引一部分过来再测。
河南商报记者:听说脚步地图因为人数太多,服务器崩溃了两次?
赵恩彪:是的,5月27号有7000多人在用,28号大概有35万人在用,同时在线的就有1.8万人。这天崩溃了两次,第二次是在晚上11点多,修到凌晨两三点多也没修好,就打算第二天再修了。没想到别人去抄袭,所以想修复得完美一天,觉得两天后上线也没事,其实还是想法太幼稚了。
河南商报记者:当看到西瓜足迹刷屏后,你是怎么做的?
赵恩彪: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看手机,我朋友圈也出现了很多西瓜脚印的截图,我不停给别人留言,说这是侵权的,真正的原著在我这边,后来又想想创业这两年的事,到天亮也没睡着。第二天早上就发了朋友圈求助,说我这个是原创,被侵权了怎么办,有朋友帮忙转发,不久后就有律师联系我了。
河南商报记者:西瓜足迹的开发人戴宏民在接受采访时,说是借鉴,不是抄袭。
赵恩彪:我做了一个中国地图,你做一个世界地图,这叫借鉴。创意和思路可以借鉴,一模一样不叫借鉴,是抄袭,对方是在狡辩。
河南商报记者:事情开始到现在,你有没有和对方沟通过?
赵恩彪:没有,他没找过我,我没找过他,其实他一直是回避状态。服务器崩溃那两天,如果对方不抄袭,肯定是我的脚步地图刷屏,因为我找了最大的服务器。
河南商报记者:对于对方,你现在还是下架、道歉、经济赔偿那三个诉求吗?
赵恩彪:是的,现在对方已经下架了,其实不是他们主动下架的,是腾讯主动联系的我。其实我觉得腾讯审核不严,导致对方有机可乘,相同的页面、代码居然可以审核通过。我6月4日去公证处做了侵权公证,把两个小程序同样操作一遍,现场录像。
对话人: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利代理人 刘侃侃
河南商报记者:怎么界定数字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呢?
刘侃侃: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微信小程序作为计算机软件,是受著作法保护的,我们作为软件使用者看到的是计算机软件的界面,而著作法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首先是保护源代码,因此是否抄袭首先要看是否构成针对源代码的抄袭。或许两个软件源代码不一样,即使这两个软件实现方式、算法、数据结构等相同或相近的话,也未必构成著作权侵权。
第二,软件的界面、按钮、图标等视觉元素有可能单独构成美术作品,侵权人把界面、按钮、图标等视觉元素作简单的改动,但整体的形状、风格没有实质变化,有可能侵犯权利人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修改了《专利审查指南》,对计算机软件的图形用户界面(GUI)给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河南商报记者:同一个平台出现了两款相似的软件,平台在审核方面是否有责任?
刘侃侃:平台责任一般适用避风港原则,平台本身支持开发者上传小程序,但当有权利人表示某款小程序涉嫌侵权,相关平台一般会依照《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平台认为确实属于侵权,马上将涉事的小程序下架,这就满足了避风港原则——即不承担行政责任。同时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河南商报记者:这种数字产品的侵权在维权方面有什么难处?一旦被侵权的话,应该如何维权?
刘侃侃:现在小程序很火爆,但随之而来的是相关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许多开发者面临侵权的时候往往手足无措,或者依靠舆论批判,但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很快,往往舆论对侵权者形成压力的时候,开发者受到的损失已经很严重了。
加之小程序等数字产品的核心内容与外观相差很大(即代码与界面),许多开发者忽略对自己产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而进行前期布局,而导致出现纠纷维权困难。
我建议,有条件的开发者让知识产权律师在IP的孵化阶段开始工作,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的保护开发者的商业利益,保护开发者创新的热情。
(编辑 高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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