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礼仪.丧服》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丧礼繁琐而且严格,主要程序任然属于西周之遗留的制度。在家人死亡后,举办丧礼的过程中,死者亲属必须身着丧服为其守丧,丧服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俗称“五服”。以与死者血缘关系亲疏为基准,越亲服制越重,守孝穿着丧服的时间,是为三年至三个月时间不等。

1、斩衰在五服之中最重。斩衰(音摧),丧服名。衰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衣服为粗麻做成,不修剪边缘,使之断处外露,凡是儿子及未嫁女儿未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均需服斩衰,服期为三年。

2、齐衰之服,用粗麻布制作,边沿修剪整齐,凡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死。均服齐衰,服期五至三个月。

3、大功之服,用熟麻布做成,凡堂兄弟、未出嫁的堂姊妹,已嫁的姑姊妹及已嫁女的为叔伯兄弟,均服大功,服期九个月。

4、小功之服,也是用熟麻布制成,较大功为细,凡同宗的曾祖父母、曾伯叔父母、叔伯叔叔父母、堂伯叔父母等均服之。服期三个月。

5、缌麻在五服中最轻,用细的麻布做成,缌麻(缌音思),丧服名,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凡本宗高祖父母、叔伯叔叔父母、族兄弟均服之。服期为三个月。

壁画中服丧图

也就是说,子女(未出嫁)给父守孝穿的丧服要穿三年守三年孝,也是古时候常说的父去世,在外面做官或则做事的儿子要回家为去世的父守三年孝后,才能继续去做官或则外出做事。若公务急需,也可以提前终止服丧,付官视事,时称“起复”或“夺情”。血缘关系以五代为限制,逾此则无需穿丧服守孝,俗称:“出五服”,所以“五服”变成后世人们血缘亲疏关系代称了。丧服制度中多体现君父及男尊女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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