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在青海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记者招待会上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96元左右,全省将有48万退休人员受益。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等相关基本养老金调整文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第二部分,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最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提高了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范围和时间:
调整范围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规定办理退休(职级)手续的人员,调整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调整方法和标准: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联动调整、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方法。
1.配额调整。退休者每人每月增加47元。
2.调整挂钩。一个与缴费年限相关,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在15年以上,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一年每月增加3元。二、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根据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养老金待遇)的0.8%调整,增加到14元以下,不到14元。
3.调整倾斜度。第一,考虑到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的2、3、4、5、6类类别,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第二,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对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倾斜,根据70-74、75-79、80岁以上的三大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40元、60元。
4.调整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继续按照我省规定确定同样的比例,同时调整解决问题的补贴。
资金来源: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资金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资金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分配到各级财政。没有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请参考执行《通知》,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负责,到7月1日为止,将在1 ~ 6月补发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各级人事部门要正确解释政策,正确引导舆论。
这次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四个特点。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的批准精神,我省今年增加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96元左右。
第一,继续实施统一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从2016年开始,我省同时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反映了政策的公平性。从实施效果来看,社会接受度高,反应好。今年我们继续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同样的调整方法。
二是反映调整政策的激励机制。联动调整是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法,可以让缴费长度、缴费较多的退休人员相对增加很多待遇,更好地指导投保人在职期间的长期缴费、更多缴费。
第三,继续考虑艰苦的地区因素,区分不同种类的地区,通过倾斜调整,使企业退休人员能够连续12年享受自然条件艰苦因素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第四,继续对70岁以上老年人给予特别照顾,表示重点关怀。
结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充分考虑了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青海的现实情况,体现了二次分配注重公平、激励并举的原则。
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业、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退休人员热切期待。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给所有退休人员,并迅速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退休人员的照顾交给实处。全省各级人社部和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将把此次调整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全力落实,在7月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全额发放给各退休人员,确保好事得到妥善处理,切实落实。(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工作)。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广大退休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记者/毛青
资料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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