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工作室声明
2016年8月15日,王宝强工作室发布了离婚的立案声明,但文中提到的一句“已借款交费”让外界颇为疑惑。从北京朝阳法院发布的公告中可得知,王宝强曾起诉马蓉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网友据此猜测:莫非王宝强没钱了?新浪娱乐随后致电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李阳离婚案中为Kim代理的律师戚连峰,对方表示王宝强方面在立案声明中写这句话可能是有意为之。对此,微博网友觉得也有可能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需要冻结,所以只能借款交费。
“‘借款交费’直观上来看就是他没钱了。”戚连峰律师解释道,“不过正常来讲,发布立案声明只要写出已经起诉、法院受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写上交费信息。外界传说王宝强的资产数额比较大,如果资产超过20万,诉讼费按千分之五来算的话,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就算他身家上亿的,诉讼费也就50万左右,对他来说并不算多,他应该是能付得起的。所以我觉得他这么写可能是故意的,是想暗示什么,但具体是想暗示什么,我们不便猜测。”
微博网友也对这一点颇有热议,大部分网友表示,“借款交费”也有可能是财产所有权归夫妻双方所有,进入程序需要作冻结处理,所以王宝强到法院立案起诉,只能够“借款交费”。
法院受理通知书
王宝强离婚案 法院按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
今天上午9时许,王宝强[微博]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并交纳诉讼费。王宝强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个亿,法院遂按照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收取了诉讼费24.9575万元。
王宝强在离婚官司立案后的声明中称“借钱交费”,为何要强调借钱?有律师称,这句话可能有意为之,要强调“手头没钱”。
上午,在王宝强离婚案立案消息正发酵时,王宝强工作室也发布了一个声明。在截屏中记者看到,该声明告知大家离婚立案的消息中称“今天上午,我与马蓉离婚纠纷案已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已借款交费,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诉讼服务告知书》。”
其中“借钱交费”值得玩味。有网友称,此举是“因要分割财产,所以法院会先把财产冻结便于清算,分割以后会恢复。”但对此分析,曾经在“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中其前妻KIM的代理律师、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戚连峰认为不可能,他认为写这四个字可能“有意为之”,证明自己手头没钱。“即使法院冻结也是冻结主要财产,也不会冻结现金流,一般起诉时的立案费还是有的。”戚连峰进一步说,在离婚案中,除非一方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否则法院不可能主动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本案中,王宝强或者马蓉提前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不太可能。
新京报记者发现,王宝强离婚事件可能早有律师介入,因为在昨日零点21分,王宝强发声明之后的两分钟,零点23分,张起淮律师在朋友圈转发了这份“离婚声明”,而今天一早陪王宝强到法院起诉的正是这位律师。
“发布声明可能是引导舆论。”戚连峰认为。那么“马蓉出轨”的舆论能否对王宝强离婚一案起到影响?戚连峰表示“从理论上讲不会”,从法律上讲,如果要证明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情,还需要看证据。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一旦法院认定了一方有婚姻过错行为,财产分割方面有一定倾斜,但倾斜度不会太大。对孩子抚养权也有一点影响,但也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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