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目新闻记者张聪
4月29日10:57,“郑双和微博事务部”在微博平台上表示:“税务局已经在确认我的合同、个人税和所有相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所有调查,并给予合作。结果将被公开。谢谢你的关心。" "
记者了解到,以前的公众投诉了逃税嫌疑,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监察局已经受理,正在根据税法进行调查验证。(之前的报道是郑双和调查的!)。
另外,北京市广电局开始了对相关话剧制作费用及演员出场费比例的调查。
77天工作,1.6亿韩元片酬,平均日薪为208万韩元.这个惊人的数字来自4月26日微博用户“长航KN”上传到互联网上的“微信聊天”录制。(以前报道过电视剧片酬1.6亿韩元吗?前男友郑双秀再次爆出爆款。)。
以下剧目新闻记者根据视频梳理的时间表:
2018年12月25日:
签署“郑双飞”的用户向“张航”发送了《倩女幽魂》人物的小传、大疆等资料。
2018年12月26日:
签署“郑双双”的用户提到,《倩女幽魂》片酬为1.5亿韩元,“1.8亿希望(上升)”。
2019年1月4日:
签署“星火爸爸”后,张恒将和郑双飞一起工作。“我认为可以保证1.5亿(亿),遵守这个原来的合同金额也相当好。这件事。“你要工作。”他提到,“以前的1.8(亿)也很可怕,很多。”
另一方面,“凉爽的妈妈”也希望“张航”说服郑双飞。
2019年1月11日:
签名“Bubble郑双娘”(以下简称“始源妈妈”)的用户向“张航”询问:“这篇文章可以撤回吗?”警告说。以后有尽量不写信的,有几件重要的事我们可以打电话。“我在语音电话上说。(莎士比亚。温斯顿。)
据推测,1月13日“始源母”发送与“工资限制令”相关的文章是在谈论出场费。
2019年4月20日:
“凉爽的妈妈”嘱咐和“张航”商量合同问题,对方有时间的时候打“语音电话”商量。
为了应对工资限制令,协商的《倩女幽魂》片酬1.6亿韩元被分为4800万片酬(两合同),并添加到上海正盐私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12亿”的“阴合同”中。
2019年6月3日:
再次提到重要问题时要说“语音”。
“凉爽的妈妈”:“是啊,是啊,是啊,反正我记得,凉爽地说这些话,包括很小心,敏感的单词,例如出场费、水等,什么都不要说,不要说微信,也不要用汉字说话。”.聊天的时候和语音电话说话的时候不能随便说
“凉爽的妈妈”说:“演员这个行业特别难做。真的(出场费)超过5000(万)是和你以后结算的。”提到了。
2019年6月14日左右:
提到《倩女幽魂》,最终确定了1.6亿韩元的片酬。
“郑双水”和“张航”表示:“每天200万韩元就可以拿走。”
2019年5月、6月
“郑双秀”说:“今天付钱了吗?”,“丈夫,钱要拿回来”,“什么时候打钱”等问题反复出现
2019年8月1日
以“增资”的名义,1.12亿片酬中,7500(万)中95%已经汇款。
2019年9月21日
“始源妈妈”指导了与“长航”相关的“避税”问题,并提到“两合同”中4800万个修理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开票不合算,超过40%”,签约艺人为21%的情况下。
此前,张航涉嫌逃税,因为郑双飞为了收取天价出场费,与极方签订了《阴阳合同》。
1.6亿韩元的出场费是什么概念?
一位网民计算出月薪5000韩元的普通人在2666年期间不吃不喝就能赚1.6亿韩元的账。“我想我应该从信开始赚钱。”如果你每天中500万韩元,就要连续中32天才能实现。
每天208万韩元的概念是什么?
这个数字很多人不吃不喝,要工作十多年,甚至几十年才能赚到。
如果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计算,一系列结论更是无可奈何:郑双梅
小时收入约26万元,每分钟收入约4329元,每秒钟约72元。日进斗金,不过如此了。郑爽的1.6亿元片酬,让范冰冰偷税漏税案中为人熟知的名词“阴阳合同”,再次呈现在大众眼前。
“阴阳合同”,是艺人为了规避“限薪令”想出来的昏招。
“限薪令”又是怎么回事呢?
2017年9月,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发表声明,建议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8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都要规范演员片酬。
同年8月,优爱腾三大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11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综艺节目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总结一下就是,无论是电影、电视剧还是综艺节目,演员的总片酬都不能超过一个项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的片酬不能超过总片酬70%;对主流长视频平台自制和采购的内容来说,在含税的基础上,演员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元,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
这就可以解释,郑爽与《倩女幽魂》剧组签订的“阳合同”中,其总片酬为4800万元,但其实另外的1.12亿元,则以对郑爽母亲当时持有的晶焰沙公司增资的“阴合同”达成。
阴阳合同的出炉,本质上是艺人拒绝自降身价出演影视作品,同时,也有资方为其买单。
4月27日,编剧汪海林在微博提到,这种实际上依然存在的天价片酬,与当前很多平台“指定流量”的做法有关系。他透露,一般情况下,平台会指定一个项目的演员范围,要求制作公司在其中选择,“有这几个人演平台就买,随之,平台也会有个大概报价。”
“报价到五个亿购片价的时候,制作公司就可以出3亿请平台指定的演员,一男一女,一人拿走1.5亿,剩下的,所有成本加起来5000万,总共成本3.5亿,除去税、回扣,制片方可以赚接近1亿。真正用来拍戏的钱是5000万,除了制作费还包括编剧、导演、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那么,中国电视剧能好看吗?”
郑爽
如果爆料的事实被证实为“真”,
“张恒”爆料中的“郑爽”大概需要承担
怎样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
而1.6亿片酬理论上需要交纳多少税款?
在“阴阳合同”的加持下,
她大概又偷逃了多少税款?
这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其实已经有人在微博帮网友解惑了。
4月27日晚,认证显示为“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作家”,拥有365万粉丝的微博法律大V“法山叔”祭出解析小视频,以“假设一个人获得1.6亿劳务报酬”的命题切入,对上述三个问题展开了讨论。
如果一个明星拍了一部电视剧,
签约片酬为1.6个亿,
理论上TA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法山叔”提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明星表演所获得劳务属于劳务报酬,“应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根据这个公式,1.6亿片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为51193000元,而在个人所得税之外,对外提供演出服务还需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计算之后的税款为1792000元。
也即,1.6亿元片酬所需缴纳的税额共为52985000元。
那么,
通过“阴阳合同”拆分片酬收入之后,
这位明星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通过“法山叔”的计算,“阳合同”的4800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5353000元,相比如实按1.6亿纳税,可少缴纳3584万元!增值税及其附加仅为537600元,相比1.6亿的纳税额,可少缴纳1254400元。
两者相加,可少缴纳税款共计3709万零4400元!
而通过“阴合同”向关联公司注资1.12亿(实际同为片酬),是不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小额印花税,这个税款相比之下被“法山叔”形容为“九牛一毛”,“可忽略不计”。
通过“阴阳合同”的运作,1.6亿片酬可实际少缴纳税款3709万元,税务机关目前已经介入对此事件的调查。
一旦被查实,
郑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法山叔”也做出了详细说明:郑爽很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就是除了补税,还需缴纳偷逃税所需缴纳的罚款。
2018年9月,范冰冰被查实偷逃税款1.34亿元,最终其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接近8.84亿元。
“法山叔”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应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也即如果一旦查实,郑爽可能需要被罚款18547200元到1.85472亿元,参照范冰冰4倍罚款计算,她也可能需要缴纳1.483776亿元!
而协助其少缴税款的企业,也将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被处于税额1倍以下的罚款,参照范冰冰此前的0.5倍,被指称为“爽妈”实际所有的公司,也将被处以18547200元左右的罚款。
行政处罚就是补缴税款加罚款。
▪民事处罚则可能会以剧方向明星本人提起诉讼为契机。2021年1月20日,在曝出代孕弃养事件之后,极目新闻就曾总结,在商业之外,郑爽还有不少待播剧。
如果剧方以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劣迹违约”条款向郑爽发起诉讼维权,这也会涉及可能的经济赔偿。
▪最后,则是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法山叔”提到,按照刑法规定,如果是首次触犯相关法律,但在收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后,按时足额将罚款和滞纳金等如数缴清,她可以免于牢狱之灾。但如果不依规补齐,她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阴阳合同除了让艺人规避了“限薪令”,更大的危害在于偷税漏税的存在。如果张恒抛出的录屏最后在调查中被证实为“真”,那郑爽将至少面临和范冰冰一样的罚款处罚。
编辑:肖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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