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t;& gt食品安全远离健康风险& lt& lt
1.新疆阿里库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乐浦县美丽时代日用百货销售的ALALLAQOUTT HAMAMAMEOUYU(5L/桶)、山佳(KOH,测量值:1.3mg/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
也称为酸价(地方系)、酸价、酸价,主要反映了食品的油脂酸败程度。
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2.和田世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墨玉县欢喜日用百货店经营销售的优质菜籽油(3L/桶 ),溶剂残留量(实测值:26.3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溶剂残留量,是指油脂中残留的溶剂量,食用植物油的制取一般有两种方法:压榨法和浸出法。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中规定,溶剂残留量在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不能大于20mg/kg;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在后续工艺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去除不彻底,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3.洛浦县穆太力普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和田市阿期科食品销售店经营销售的穆太力普大米醋(830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62000;69000;110000;210000;36000CFU/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2,m=1000,M=10000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叶城县清水壹号醋厂生产销售的清水壹号蒜葱熏醋(330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47000;24000;39000;23000;36000CFU/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2,m=1000,M=10000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叶城县叶驼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葱蒜醋(350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120000;110000;96000;86000;75000CFU/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2,m=1000,M=10000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叶城县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喀什家佰惠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原酿苹果醋(445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7100;12000;6000;1800;1300CFU/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n=5,c=2,m=1000,M=10000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食醋检测菌落总数时应采集同批次5个样品进行检测,5个样品检测结果最高值不得超过105 CFU/g,且超过104 CFU/g的样品数量不得超过2个。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7.新疆枣尚好枣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阿克苏市石碾辣椒调料店经营销售的龟兹国老陈醋(800ml/瓶 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实测值:0.32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0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8.新和县爱基穆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托克逊县欣荣超市经营销售的酿造食醋(380ml/袋 蒜姜香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实测值:0.12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0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9.泽普县努尔鲁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努尔鲁克酿造食醋(830ml/瓶),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实测值:0.33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0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0.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梦库孜粮油经销部销售的乎喜仆热科酿造食醋(2.5L/桶),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实测值:0.30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0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而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及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
11.莎车县阿力屯亚坎食品加工厂生产、新疆凯纳特实业有限公司莎车县彩贝乐超市经营销售的阿力屯亚坎大蒜生姜香醋(800ML/瓶),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实测值:0.36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g/100mL);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实测值:0.10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0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指食醋中内容物含量,直接反映酿造食醋的品质。《酿造食醋》(GB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1.00g/100ml。食醋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蛋白质含量不足、发酵工艺控制不当所致。
12.新疆库尔勒红厨王调味品厂生产、巩留县阿孜古丽肉制品店经营销售的美味香老陈香醋(790ml 800克/瓶 酿造食醋),总酸(实测值:2.53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3.5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和田爱丽太希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泽普县新山陆林超市经营销售的酿造食醋(830ml/瓶),总酸(以乙酸计,实测值:2.82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3.50g/100mL);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实测值:0.32g/100m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0g/100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和《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最小限量值为3.50g/100mL。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14.新疆来客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莎车县呼喜步意综合商店经营销售的阿米尔番茄酱(850g/罐 蔬菜类罐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770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15.新疆森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喀什市鼎泓凉粉淀粉调料批发店经营销售的吾司达司番茄酱(350g/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380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0113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乌鲁木齐大众喜食品加工厂生产、阜康市鑫众和超市经营销售的火锅粉条(40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4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豆腐、茶干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蜜饯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未按标签标示生产。
17.喀什孜比尔茶叶有限公司生产、叶城县依热达超市经营销售的调味薄荷茶(100g/瓶),铅(以Pb计,实测值:1.9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9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铅(以Pb计),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茶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0.9mg/kg。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18.和田波斯坦花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喀什市英噢依马克便利店经营销售的热依汗男士酒(配制酒 700ml/瓶 32%vol),酒精度(实测值:24.3%vo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31.0%vol-33.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露酒的一个理化指标。产品明示执行标准《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露酒中酒精度不达标会影响露酒的品质,原因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19.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黎士伟干果店经营销售的新得天圣女果(小番茄果脯 250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44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3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
20.喀什市吾拉依穆江干果店经营销售的红香妃葡萄干,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实测值:0.86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氰菊酯,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主要是在喷洒使用农药配比含量过高、喷洒后雨水淋洗时间短、降解周期未到及采摘周期短造成农药的残留量过高。
21.墨玉县罗科曼超市经营销售的原味瓜子(烘炒类 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4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8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2.喀什麦购超市有限公经营销售的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6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8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3.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盐焗南瓜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72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4.阿克苏市麦哆利烘培店经营销售的千层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48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 22165—2008)中规定油炸类炒货及坚果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应超过0.25 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小于等于0.50 g/100g,熟制葵花籽的过氧化值应小于等于0.80 g/100g。造成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使得产品过氧化值超标,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造成。
25.阿克苏健瑶农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阿克苏市英阿瓦提店经营销售的健瑶鲜土豆粉条(350克/袋),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393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6.哈巴河县满馨香早餐店加工售卖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755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7.水磨沟区红山路鹿港有约茶餐厅加工售卖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484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8.水磨沟区温泉西路热艳古力糕点店经营销售的巧克力酥(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407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9.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分公司经营销售的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586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铝的残留量(以Al计),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还可能是厂家使用的原材料,因受环境影响原料中含有较高含量的铝。
30.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布鲁牛排海鲜自助餐厅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1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1.伊宁市冯晓芳顺风川菜馆经营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4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2.伊宁市上海路福将板栗鸡火锅店经营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9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3.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馋私猫卤猪蹄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78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4.库尔勒嘉雷山东锅贴饺子馆经营使用的餐具-茶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73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5.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来伊顺餐厅经营使用的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50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6.伊宁市满汉食府经营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7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7.克拉玛依区阿罗番茄面汇福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0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8.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花儿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0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清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39.博乐市爱唯客蛋糕店经营销售的白切片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8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是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目前广泛用于肉类、鱼类、蔬菜、水果、饮料类、糕点类等的防腐保鲜。长期超标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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