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古代
福建高中是民越地,被称为七民。
秦代设置闽中郡治东冶(即今福州),西汉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立为冶县,东汉改为东侯官。三国时(260年)设置建安郡。晋代(282年)设置晋安郡。南朝增设南安郡,治南安,后设置闽州和丰州。隋代开皇元年(581年)废郡,改丰州为泉州,大业初年更名为闽州,大业三年(607年)又废州改设为建安郡。唐代武德元年(618年)建安郡改为建州,治闽县(今福州)。武德五年设置丰州,治志安,武德六年分设泉州,治闽县;贞观初年丰州并入泉州;垂拱二年(686年)析出泉州南部设置漳州,治漳浦(今云霄);圣历二年(699年)泉州析地设置武荣州,治南安;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更名为泉州,治晋江,改泉州为闽州,治闽县(今福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更名为福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设置福建经略使,“福建”之称由此始;天宝元年(724年)改属江南东道,改福建经略使为长乐经略使;乾元元年(758年)以长乐郡为福州都督府,经略使改为都防御使;上元元年(760年)升格为节度使。
五代时梁开平三年(909年)封王审知为闽王;贞明六年(920年)在福州设立大都督府;长兴四年(933年)福州升为长乐府;开运二年(945年)改长乐府为东都。宋代雍熙二年(985年)设立福建路。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年)在泉州设立行宣慰司,第二年改为行中书省,后行省迁回福州。明代改设福建布政使司,治福州。清代继承明制,省辖府、县两极,省府之间设道; 康熙二十三年(1685年)福建省增设台湾府,光绪十二年(1887年)台湾从福建析出设立台湾省;清末,全省行政区划为4道、9府、2州、58县、6厅。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全省划分为东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民国三年(1915年)以原辖区改为闽海道(闽东)、厦门道(闽南)、汀漳道(闽西)建安道(闽北)。民国十四年(1925年),废除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民国22年(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为首都,将福建划为闽海、延平、兴泉、龙汀4个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辖64个县。民国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公署,仍辖64个县。民国24年(1935年)设立厦门市。
民国27年(1938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全省行政区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个市、62个县、7个特区。民国30年(1941年)福州沦陷,第一区专署迁往福安。民国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8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64县、2个特区。民国34年(1945年)省政府迁回福州。民国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9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66个县。民国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67个县、2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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