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日
《深圳交通》发布简报
由于使用没有获得车辆运营证的车辆,运营服务、无执照人员的车辆出现了非法派遣等问题
4个网络合同平台受到了处罚。
下拜旅行
最近,执法地带机动大队联合公共交通局来到河北行平台所属的郑州下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检查了该公司安全风险问题整治的实际情况。
经检查相关材料,并对该公司负责人询问调查后,执法人员认为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整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
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将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卫星定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数据传送至本市政府监管平台,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开具4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罚款4万元。
同时,执法人员对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具4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罚款4万元。
执法人员对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具2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共处罚款6万元。
除了哈拜出行平台
执法支队机动大队
还对中交出行、飞嘀打车、首汽约车
三家网约车平台
违规向无证人员、车辆派单等问题
进行统一处罚
中交出行
中交出行平台所属的深圳市中交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驾驶员湛某,涉嫌实施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深圳市中交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飞嘀打车
飞嘀打车平台所属的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驾驶员邹某,涉嫌实施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首汽约车
首汽约车平台所属的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某,涉嫌实施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万元罚款。
以上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处罚不是目的
而是为了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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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约车平台企业 ——
应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按要求上传营运数据。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
应严格落实每日核酸检测、消毒通风,以及查验乘客健康码、佩戴口罩等人员防护与健康监测措施。
最后,再次提醒
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
不可心存侥幸!
如果您发现所乘坐的网约车存在车辆、司机、平台
未取得资质等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2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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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对:张锦华
审核:方正
来源:深圳交通、“深圳大件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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