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乔安
刘乔安做伪证被判3个月有期徒刑 泪诉"不挣扎":4月19日报道 据台湾媒体报道,“太阳花女王”刘乔安18日依伪证罪,遭宣判3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对此,她当晚透过脸书开直播,落泪表示不想再上诉了,“我不会挣扎,我会进去关。”刘乔安2014年被周刊踢爆是高价援交妹,愤而控告妨害名誉,出庭作证时却坚称去饭店房间“只是卖酒”,但检方勘验LINE对话纪录等,认定刘说法不实,依伪证罪将其起诉。2017年2月,她出庭时硬咽认罪,希望法官给她自新机会。台北地院18上午宣判,依伪证罪判刘乔安3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对此,刘乔安当天开直播落泪,表示自己不想再上诉,“我不会挣扎,我会进去关。”刘乔安在镜头前,从自己19岁那年被压签本票,欠下274万的债务开始说起。她表示,自己每个月必须偿还15万,在经济压力下,才会进入八大行业。起初开庭时为何不认罪?她表示,“我原本要说我要去卖淫的”,但是面对大批媒体,心中太害怕,当下才会不敢讲,进而说错话谎称是在卖酒。一直到第三次开庭,她才勇敢地承认,她去卖淫。刘乔安表示,在爆发卖淫事件之后,罹患忧郁症,直到现在都有在吃精神科的药,才会导致近年转行当DJ时,手脚仍有些不协调,说到这边又忍不住硬咽落泪,“我已经很努力了”。这几年来,刘乔安努力念书、健身,考上芳疗师执照,还转行当DJ。为了家人,她表示在进去关之前,仍会持续工作赚钱养家,“我对不起我爸妈,我对不起我女儿,求求你们不要再去骚扰他们”,她也表示,在出狱之后,一切都重新开始,会为了自己努力的活着,也希望大家记得她、不要忘了她。1.《刘乔安 刘乔安做伪证被判3个月有期徒刑 泪诉"不挣扎"》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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