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是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一种婚姻制度,王族或是贵族在娶妻时,要有其他女子一同跟随正妻一起嫁到夫家。规格较高的是亲姐妹同嫁一人(如芈月和芈姝),规格中等的是一个身份较高的女子带领同宗族的一个或几个女子同嫁,规格最低的便是侍女陪嫁(如大反派玳瑁和芈姝)。在“滕”制下跟随正妻嫁到夫家的女孩纸就被叫做媵侍。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芈月差不多就是秦惠文王“充话费送的那个赠品”咯!
媵,音同“硬”,相送之意,后引申为陪嫁。其实,看这三个字,大家多半能猜出这种制度是用来干什么的,不错,这就是那时权贵们用来纳妾的,不过更准确的说法是,这是一种规范婚姻的制度。剧情中讲述,说楚国的公主芈月,作为她姐姐的媵侍来到秦国,成为秦王的妃子,也就是妾,说穿了也就是一种陪嫁品。
“媵侍”为什么会产生呢?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嫁女一家的家族利益。也就是说,如果正妻很不幸的嗝屁了,媵侍就可以顶替正妻的位置,保证娘家和夫家政治联姻的稳固性!
这在现代看来,当然是耸人听闻的,在当今社会,这种把小姨子也收入房中的行为,就算是有,但决不敢大张旗鼓,更不敢宣扬出来,因为这在道德和理法上,是说不通的。
可是周朝却不同。周朝诸侯国多的难以尽数,诸侯王就更多,他们就敢把小姨子拿下——而且不是一个两个。周朝国力强大那是不言而喻的,延绵近八百年,纵观周之后的历朝历代,秦历二世而亡,五代十国连年征战,换朝代跟换衣服有得一拼,各朝延续超过四百年的都是极少,决无能跟周相提并论的。周的八百年统治,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极其的深远——就算媵妾制,先秦时期多承袭此制。那么媵妾制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制度呢?
据《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载:“媵者何?诸侯娶一国而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这话倒也容易理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再加上各种“乱七八糟”的“侄、娣”,一共九人,这就是比较全方位的记载了,当然,还有一些,是我们可以从史料中看到的事例。
媵侍、媵妾是什么意思?
媵,动词,先秦时期汉族婚姻制度的一种风俗,以媵妾随嫁的多妻制婚姻。本意为随嫁,陪送出嫁。后来也可指随嫁,亦指随嫁的人,或者用来称呼姬妾婢女,也有送、相送的意思。
又如:媵婢(陪嫁的婢女);媵从(陪嫁的女子);媵女(指侄娣从嫁者)。亦指以臣仆陪嫁。如:媵臣(古时随嫁的臣仆);媵从(随嫁的臣仆);媵御(古婚礼中男女双方的侍从)
媵制制度起源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春秋》、《左传》等先秦典籍,对于媵妾制虽然也有些记录,但并不算多。我们现在看到的观点,实是汉儒所提。汉儒们的说法,倒与公羊高(即《公羊传》著作者,有争议)的记载大同小异。而陪嫁过来的,就叫做“媵”,位属妾,位列正妻之后,其后人为庶出,地位远不及正妻的后人(即嫡出)。相传,尧嫁二女给舜,大女儿娥皇是舜的正妻,而二女儿女娥英则是媵妾。如此说来,远在尧舜时代,媵妾制就已经出现了,当然,这种说法的可信度不高。
在诸侯迎娶的九人之中,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而贵妾又不同于妾,贵妾的地位甚至还要高一些——当然,高也是高得有限,试想,一个贵妾,头上顶着一个夫人,周遭还有七个身份地位等同的人,再加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那地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了。
媵妾制当然不止是规定了诸侯的婚嫁,连天子也一并规范了,只是为了显示天之骄子的尊贵,将媵妾的人数提升到了十二人而已——这制度,充斥着男权的声音。至上而下,到了卿、士大夫之流,也不会直接到了一夫一妻制的地步,怎么说那也还应有个三五个吧?
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统治阶级根据自身利益,将原始社会婚俗的某些部分保留下来,并改造成为适合自己需要的婚姻形式。正妻制和陪嫁媵妾制便是其中的主要形式之一。
《公羊传》认为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得再娶,即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不可再娶,应由众妾中依次递补,这当然也算是媵妾制的一部分。当然,《公羊传》的这种观点,不会有个“母羊传”来否决,但在《仪礼》、《礼记》这些书里并没有发现文章支持这一观点,所以是否可以再娶,并非绝对,当然,现在大多观点认为《公羊传》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不过天子媵妾十二人,王公媵妾九人倒和隋唐时候天子十二琪,大臣九琪遥相呼应,当是没有错漏的。“凡诸侯三夫人皆曰妃,有元妃,有二妃,有下妃,有少妃。邾定公是邾文公元妃所生。陈哀公见元妃二妃下妃。此三夫人之别也。夫人称元妃,死则以二妃摄之。皆曰继室。”这几句话讲述的,也就是媵妾的身份地位之别,周时人们对周人对嫡庶的严格区分可见一斑,更是一种男权社会对多妻的现像的明确化和合理化的承认,而其中“夫人称元妃,死则以二妃摄之”也算是支持了“公羊理论”的。
众所周知,周朝行分封制,周王为“天下共主”,堪称雄霸天下,甚至“九鼎”都难以述说其权威,但再强盛的王朝也难以千秋万代,周王室逐渐走向没落,分封制的弊端暴露无疑,楚庄王问鼎中原后就更是有几分惨不忍睹的意思。既然王权没落,媵妾制就有些不合时宜,这倒不是说要废除,而是人们对这种制度的执行,据记载,战国时代,就有诸多诸侯行天子之制,一娶十二女,表示对周天子的蔑视,不过周朝也算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诸侯的这种“僭越”行为,还是受到人们的抵触。不过,那是个拳头是大爷的年代,虽有异议,终究顶不过大棒刀锋。
但周王朝的影响却越来越弱,诸侯们口口声声说着尊重周王,那只不过是求个名正言顺,畏惧其它实力更强的诸侯以不重周五为由头来攻打而已。其实春秋霸主,又有哪个把周王放在眼中了?所以到了后来,有的甚至娶得更多,或一娶再娶。至此,媵妾制即走向没落——这种婚姻虽然还能勉强看出有着媵妾制的影子,但已经与初时的规范相去甚远,久而久之,人们便也不再提起媵妾制了。
但媵妾制毕竟实行了多年,虽然周王朝已经不再,但封建社会男权的性质却并未改变,所以人们虽然不再提及媵妾制,但一夫一妻多妾制还是一直的存在,这其中难免有媵妾制的影子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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