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披露了一起涉嫌盗窃案件的起诉书,其中孟某某盗窃了一个待安装的铝制广告牌的文字和安装支架,涉案金额共计5808元。
起诉书称,孟某某,男,1950年出生,农民。2020年5月4日凌晨,孟某某来到滕州市北新街华泰酒店门口东侧,偷走了“唯、那”字样及南京志诚广告有限公司拟安装的铝制广告牌安装支架..据滕州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招牌价值5808元。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当追究他盗窃的刑事责任。
7月13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滕州市华泰大酒店 滕州一老大爷被起诉,只因在华泰大酒店门口偷了两个“字”!》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滕州市华泰大酒店 滕州一老大爷被起诉,只因在华泰大酒店门口偷了两个“字”!》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632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