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下午2时许,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在区高布镇巴口村出租屋被抓获,绍兴县公安局分局破获首例出租车抢劫案。此时距离案件只有13个小时。案件价值不大,受害人被抢走了500多块钱现金和一部手机,但令办案人员惊愕的是,三名嫌疑人中有两人是未成年人,另一人只有20岁。
出租车司机在深夜被抢劫了
4月30日凌晨1点56分,派出所里响起一阵忙乱的电话:“警察同志,我被抢劫了,快来救我。”
民警梁斌和当时值班的高布派出所副所长徐勇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高布镇阮家湾战场。他们发现报警的出租车司机刘站在一条拖拉机道上,脸色铁青,嘴唇发紫。
刘告诉警方,凌晨1点左右,三名年轻人在绍兴市人民东路东龙山村门口拦下他的车,说他要去高布镇上江村,让刘开一条小路。车到了一个战场附近,三个人说要下车小便。没想到,尿尿后,一个人坐在副驾上,用硬物按住他的脖子,另外两个在车左侧掐住他的脖子,另一个用棍子指着他,叫他不要动。然后,开始在车上翻东西。
三个人拿走了刘仅有的5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好在刘头上只挨了几拳。
“三个年轻人都是外国口音,大约20岁左右,满嘴酒气。其中一个又高又瘦;一个穿黑白条纹衣服;一个穿白色短袖。”刘提供了嫌疑人的身体特征。
偷来的钱可以用来吃饭了
“凌晨1点多,满满的酒。”根据刘提供的线索,徐勇和梁斌判断嫌疑人可能在东龙山村附近吃过晚饭。同一天,他们参观了村子周围的酒店进行调查。
下午1点多,警车开到高埠镇龙山村门口时,眼尖的梁斌突然发现,前面三个年轻人的衣着与受害者提供的信息有些相似。于是,他悄悄地跟了上去。
几个年轻人手里拿着东西,当他们发现一辆警车跟在他们后面时,他们加快了步伐。徐勇立即打电话通知其他民警支援。
迅速赶到的警察很快控制了这三个年轻人。经过初步调查,王某某和刘谋解释了抢劫出租车的事实,并解释了在巴库村租住的另一名合伙人王某某。因此,警方立即逮捕了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刘和王携带的正是用抢劫的钱购买的食物。他们本来打算吃完饭就离开绍兴。
抢劫只是一个不经意的“诡计”
三个人都是贵州人。他们说当时酒喝多了,一时冲动,想“干”。令梁斌惊讶的是,在这三个人中,王只有17岁,王16岁,最大的刘20岁。
昨天下午,在绍兴公安局看守所,记者见到了一张娃娃脸的王。王在高埠镇的一家印染厂工作,月薪足以养活自己。“我喝了太多的酒。有人说我没钱花。如果我想做,我就去做。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他说。
警方称,这三人都是农民工王力可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在绍兴工作了很长时间。他和奶奶住在老家,初中打架被学校开除,法律意识很弱。而刘和王的父母也在外地工作,不知道他们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绍兴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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