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连续交了4年的保单,在2019年交了保费后被富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停保。
2020年8月,怀孕8个月的徐女士,在停保近一年后,找到富德人寿,保险公司得知徐女士的保单被暂停。
10月13日,徐女士向《内蒙古晨报》报道了这一情况。徐女士说:“福德人寿在没有通知客户的情况下取消了我的保单,近一年都没有通知。接到我的投诉后,作为一个保险公司,两个月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我完全失去了对这家公司的信任。我要求福德生活生活全部投降。”
被保险产品价格上涨,保单到期
据徐女士的丈夫孙先生称,该保险于2015年缴纳。“2016年,福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对接其保险业务员离职。从那以后,没有保险业务员联系过自己。”
自2017年起,孙先生和徐女士自付保险费,保险责任由双方自行承担。
2019年10月,孙先生将第二年的保险费支付到投保时确定的银行账户,但他没想到的是,这次支付的保险费没有扣除,因为自己投保的产品价格上涨了。
孙先生不知道这件事,因为他以前没有为银行账户打开短信提示功能。
更奇怪的是,福德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并不知情,60天后终止了徐女士的保险合同。
孙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8月,当他的妻子住院时,出现了紧急情况。当时他想过这个保险能不能为妻子提供保障,没想到妻子的保单到期了。才知道2019年10月份交的保险费因为交的金额不同没有扣除。
孙先生说:“2017年,因为需要延长保单,我主动联系福得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有员工对接,对接后没有员工联系自己,每年保费由自己支付。”
富德生活生活:销售人员离职引发
在接到徐女士的回复后,早间新闻媒体记者联系了富德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经理,该经理负责处理此事。
她说:“事件的发生是因为联系徐女士的销售人员走了。经与福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沟通,我愿意恢复徐女士的保险单。但客户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目前不同意。”
在与记者沟通的过程中,王兴经理一直认为,只要客户免除滞纳金和利息,恢复保单就是好事。对于孙女士因人员流动而被取消保单,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尚未得到积极答复。
经协商,保险公司同意退还保险费
10月14日,孙先生接到福得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电话,要求其于10月15日前往公司办理。
10月15日,孙先生、徐女士一行来到福得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并与公司经理冯及售后服务部负责人会面。
然而,徐女士对沟通过程表示愤怒。她说:“他们说我2016年换了手机号之后没有及时和保险公司沟通。然而,2017年,福德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记录了我的电话变更。”
同日,拿出了徐女士2020年福得人寿保险咨询相关事宜的录音,显示徐女士收到了福得人寿保险平台的短信。
对此,徐女士质疑:“既然我换电话没有通知保险公司,那为什么富德人寿的平台在我换号码后会发提醒信息呢?”
最后,经与福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沟通,冯经理、同意退还徐女士4年保费人民币40,295元,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徐女士指定账户。
10个工作日之后,本报将继续关注许灿女士是否如承诺获得保单退款。
本期编辑: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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