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解释了。只要注意我
牵头: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各辐射工作单位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转移注销确认、放射性废物收贮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转移、进出口备案等环保手续时,需要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如果没有网上申报,从2010年开始,
一、新用户注册
1.打开http://rr.mep.gov.cn/,网站点击“新用户注册”,并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建议在登录页面点击或下载阅读“举报系统用户使用说明”(PDF格式),了解使用说明后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以下操作提示注册一个我公司真实信息的用户账户,填写许可申请表或其他申请表。
2.在使用应用系统之前,已经输入了已获得许可证的用户的一些信息。这样的用户可以直接填写许可证“证书号”,点击提交,进入第4步。
3.对于尚未收到许可证号的注册用户,“证书号”项为空。如果您没有填写其他项目,只需单击提交。
4.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会自动将激活邮件发送到新用户的邮箱,用户直接打开注册时使用的邮箱,点击激活地址完成激活。
5.用户登录:
通过打开http://rr.mep.gov.cn/rsmsreq/login.jsp.网站,用户可以使用他们设置的“登录标识”和“密码”登录到报告系统
二、新用户认证
1.对于许可证信息已经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登录申报系统,直接进入“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确认单位和许可证号,提交认证。
2.登录无许可证或许可证信息未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后,首先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发送至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经环保部门批准后进行用户认证。
三.网上申报很重要
用户认证后,可以使用申报系统在线申报。请根据申请内容填写相关业务申请表,确认后提交。用户可以处理以下事项:
1.许可相关申请:许可申请(及再申请)、延期、变更、注销;
2.与放射源有关的应用:转移、场外使用、进口和出口;
3.未密封放射性物质申请:转移、异地使用、进出口。
辐射工作单位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应在线打印业务表,盖章确认后,按相关程序提交环保部门办理。
——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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