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几乎家家有车,导致道路拥堵,变道,超速。那么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天津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成前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的路上,他因交通事故受伤,对此他没有主要责任。
非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的情况;本人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没有责任限制。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限制,即构成工伤的不是我的首要责任(平等次要)。此时,在确定员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四个要素:
(一)规定的通勤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个人责任或非个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
2.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因交通事故受伤。
在工作时间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工人既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也包括非驾驶员。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经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人用具费和误工费。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中损失的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的相关费用,职工或者其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已经领取交通事故赔偿金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放工伤保险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交通事故赔偿金支付的死亡补偿费或伤残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死亡补助费或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上述两种待遇相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也可按规定享受。
4.因交通肇事人逃逸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受伤职工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医疗费、伤残费要赔偿,死亡要赔偿死亡。(文章来源于江城天津律师事务所网站:www.jsjc-tj.com)
1.《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法律在线咨询》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法律在线咨询》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750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