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晚,长河高速公路马鞍山段发生一起9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日前,马鞍山市玉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司机、挂靠单位、保险公司共同赔偿40余名受害人及其亲属共计近700万元。2014年2月20日23时许,倪某在马鞍山市沿长河高速公路自西向东行驶一辆江苏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至15公里+400米附近时,与李某自东向西行驶的一辆江苏牌照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相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9名乘客当场死亡,2人受伤,2辆车受损。事故发生后,40多名受害者亲属向马鞍山市玉山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由于案件涉及人员,理赔金额巨大,受害者亲属情绪不稳定,法院安排资深法官主持案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主管力量为案件提供保护,确保案件公正、公平、高效审理。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法院克服了很多困难,比如案件涉及的大部分当事人不方便到外地服务,造成事故的司机不得不被刑事拘留,必须得到办案部门的协助。审判条件允许后,法院尽快安排审判,制作文书,宣读判决书。一审判决作出,肇事司机、挂靠单位、保险公司共同赔偿40余名受害人及其亲属共计近700万元。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于法民记者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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