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女主不是“好东西”,不顾反抗强奸她。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这名“80后”男子有期徒刑4年。2012年3月10日,住在砀山县周寨村的程某和几个“哥们”喝醉了,去县城的一家KTV唱歌。为了招待客人,程等人邀请女主人张陪他们。在唱歌的时候,程某把张逼到卫生间,不顾张的强烈反抗强奸了他。张被强奸后报警,程被警方逮捕。本院认为,程违背张的意愿,采取暴力手段强迫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受处罚,作出上述裁定。
1.《陪唱女 砀山男子KTV唱歌强奸陪唱女 换来牢狱四年》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陪唱女 砀山男子KTV唱歌强奸陪唱女 换来牢狱四年》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881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