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认定赵受贿一案
5月11日,赵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告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利用职务便利,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在项目承包、工作晋升、工作调动、业务经营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单独或者与妻子及他人共同给予的财物。其中未实际取得2.91亿元以上,属于犯罪未遂。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几十名NPC代表、CPPCC成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审判。
审判结束时,法院宣布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据了解,赵,男,汉族,1951年3月出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毕业。曾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书记。
1.《赵正永受贿案一审开庭 赵正永是谁一审结果是》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赵正永受贿案一审开庭 赵正永是谁一审结果是》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897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