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上甲醛自由超标致一人死亡的消息,引起全网爆炸,成为热门话题,也引起住户自由极度恐慌。
应先生(化名)带着租住了近一年的房子进行空气体检测,检测结果也让他大吃一惊。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和TVOC指标不合格,严重超标。同时,英老师的皮肤最近也出现了红肿,痒的斑点。应先生怀疑这也是长期生活在被污染的房子里造成的。在与Freely谈判的过程中,Freely要求应先生在不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况下签订和解协议。应先生不接受和解,准备自由起诉,要求赔偿相关精神损害和人身伤害损失。
租房近一年甲醛依然超标
41岁的应常年往返于北京和上海之间。为了有一个舒适的客厅空,他去年从北京紫茹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南十里租了一套两居室,月租5800元。租赁期限为2017年9月24日至2018年9月23日。
2018年8月中下旬,应先生的手臂出现了许多不同程度的红肿和瘙痒。另外,甲醛超标的消息最近也曝光了。应先生为自身健康着想,自主安排具有CMA资质的大源环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现场检测。9月10日报告下来后,甲醛和TVOC不合格。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0325-2010,一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楼、医院、旧楼、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中甲醛和TVOC的最高限量分别为0.08mg/m3和0.5mg/m3。根据检测报告,记者粗略估计,应先生居住的自由房甲醛测量点最高的客厅、厨房达到0.18mg/m3,超标125%;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结果最高的客厅达到0.74mg/m3,超标约48%。
结果出来后,英先生立即把电子报告发给了自由管家。据应先生说,他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反馈。无奈之下,英先生只能在酒店住下,忙完活再找地方住。
同时,应先生于9月13日安排体检,并于9月18日取得医学报告,显示部分碳水化合物抗原和甲状腺指标异常。应先生怀疑与游离甲醛超标的房间有关。
据应先生介绍,他在9月16日办完租房退房手续后,于9月18日与紫茹管家负责人齐经理取得联系,并亲自向对方通报了相关情况,紫茹表示会尽快处理。但自由党多次要求应先生签署所谓和解协议,放弃对上述事项的任何请求权,均被应先生拒绝。
由于甲醛已被明确列为一级致癌物质,应先生认为,在他居住的一年时间里,甲醛对他的健康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所以要求免费退还一年租金,并额外赔偿5000元,被自由拒绝。
之后,应先生决定自由起诉,声称“报销甲醛检测费、因甲醛超标搬家造成的费用、体检费、退过去一年的房租”。他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时间损失赔偿500万元,并要求总部负责人亲自向应先生道歉。"
自由回复:已按规定解决
《中国时报》记者致电负责人齐冠佳,回应称已收到应先生备案的相关文件,涉及索赔金额较大,只能等待公司处理。剩下的情况就不便说了,“我只能在这里说了。别的我也说不上来。”
公关人员核实情况后告诉《中国时报》记者,2018年9月10日,租客提交了不合格的检测报告,齐冠佳为租客申请报销检测费用,无退还租金的责任,并表示可以安排入住酒店。9月16日,管家推荐了很多房子,但都没有达到租客的理想状态。同一天,管家办理了房客的无责任退租。
公关人员还随口告诉《中国时报》记者,租客提交空燃气检测报告后,管家不仅提供了公司规定的三种解决方案,还报销了租客空燃气检测费。租客选择退租后,管家给他额外提供价值500元的免费搬家服务。每个申请的具体时间无法一一核实,但可以确定的是,从租客提交空气体检测报告(第10天)到退租(第16天)的一周内,管家已经解决了问题。租客退休后要求退还之前住过一年的房租,并额外赔偿5000元。管家无权同意这个请求。
关于在不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况下签署和解协议的请求,公关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第二次收到和解协议的反馈。要求签订和解协议的行为真的会让租客感到不舒服。他可以向部门主管反馈,然后建议法律部决定今后是否有机会禁止签署和解协议。
免费空气体监测流于形式?
甲醛疑案产生已经一个多月了。时间默默流逝,市场反馈和舆论与自由做出的承诺背道而驰。
“主任一上来就说我们买的检测甲醛的仪器是假的。”在深圳福田区翠海花园免费租房的吴小姐无奈地告诉《中国时报》记者,9月6日,她和其他房客的房间被免费试用。之后房客问免费管家什么时候出结果,但都找了各种借口。当租户不能自由等待检测结果时,他们会在淘宝上购买CNAS合格的检测器进行检测。测试结果显示,5个房间的甲醛全部超标,3号房间衣柜的甲醛检测值达到0.33,很多房间1、2、5、6的甲醛检测值在0.1左右。“所有房客都很害怕。”
“免费送的人在房间内两个地方从空取分,十分钟后离开。”吴老师质疑免费测量工作是否完成。“我们在网上发现,测试至少应该是房间内几个点的平均值,包括床底、床、衣柜等。,以获得准确的甲醛值。”而吴老师认为人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检测的意义大大降低。
2018年7月8日,吴小姐租住上述免费品牌的出租屋,为带独立卫生间的单人主卧,面积约十平方米,租期一年。吴小姐每月交租金4990元,服务费499元。套房还有4间单人房,其他租客6月底入住,月租价格在2000元到3000元左右。
“六月底装修,七月初入住”,吴小姐告诉《中国时报》记者,她入住的房间是第一个出租屋。"比我住得早的室友看到其他房间和工人在装修."吴小姐决定租房时,随口没有提供任何空的燃气品质描述;看房时管家告诉他,自由使用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规定。和室友聊天后,吴小姐得知自己租的房间6月28日刚刚装修完毕。
9月27日晚10点,租客与管家进行了面对面的谈判,双方谈判到凌晨2点才结束。到目前为止,管家还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在向《中国时报》记者讲述这一情况时,吴小姐有点激动。“(随口)说了太多让我们生气的话!”
关于应先生被自由起诉一案,北京金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律师表示,一方面,由于我国法律支持直接损失,因此难以支持间接损失。比如原告可以对空气体污染造成的实际损失主张权利,如检验费、搬家费等,但可能无法支持空气体污染或未来人身伤害,因为此类损失尚未发生,另一方面,承租人在诉讼中要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如空空气污染与健康的因果关系,很难证明。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Freely这样的高周转或快速发展模式,表明此类企业融资压力大,但也说明高周转模式违背了租户最基本的生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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