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招生的生态学视角
——以22所高校的“申请-评估”制度招聘文件为分析材料
侯明明,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7级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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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
通过全国22所高校法学理论专业“申请-考试”招生情况,可以看到我国法学博士招生的生态。我国法学理论专业招生生态可分为招生单位、申请条件、复试和最终录取四个子生态。通过对20所高校招生生态的宏观比较和两个招生单位内部的微观比较可以发现,我国法学理论专业“申请-考试”招生具有准入机制和否决机制的双重控制,招生单位双轨制和单一制的评价标准应从身份向能力演变,高校的自主权在基层下沉,新的招生权正在构建。同时,如何协调多学科的权力分配,降低多学科之间的沟通成本,避免导师个人权力的滥用,努力构建学术共同体内部的相互支持体系,将成为未来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法学理论;博士招生;申请评估;招聘文件;自主招生;学术权力
注:文中提到的招生院校和博士生导师排名不分先后,仅基于方便原则。其次,作者的数据收集截止日期是2017年9月1日。除了时间限制,2018年1月新增的法学一级博士授权点没有以法学一级学科名义招生,当然不在本次招生统计范围内。第三,由于统计方法和获取数据能力的限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本文仅供参考。最后,如果这篇文章与官方发表的文章不同,请参考出版物。
一个
材料和想法
2-1
2-2
2-3
2-4
2-5
2-6
表2-7中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设置情况
时间
设置一流的法学博士课程
授权文件
2003年
被授予北京大学、全国人大、中国政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武大、西南政法
学位[2003]57号
2006年
被授予华东政法、南师大、中南财经政法、吉大、厦大
学位[2006]3号
2011年
授予清华、北航、外经贸、公安、南开、辽大、大连海事、海大、复旦、同济、上海交大、南京大学、苏大、浙大、安徽大学、山大、郑达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大学、专业大学、湖南大学。
学位[2011]8号
2012年
授予中国海洋一枚
学位[2012]5号
2016年
华南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撤销
学位[2016]5号
2016年
授予上海金融和东南2
学位[2016]23号
2017
2016年,大云博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2017年被批准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度[2015]40号;云度[2015]1号;云大研[2016]11号
2.传统五院四系9所,与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所大学重叠。九个是华东政法、西北政法、西南政法、中南财经政法、中国政法;在北大、人大、武大、吉大等高校中,有8所高校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而西北地区没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仅实施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要人才培养计划”博士项目。招收和培养为西北地区稳定发展和国家安全服务的法学专业博士生。该项目博士项目于2013年开始招生。因此,截至2017年,这样一来,传统的五院四系实际上有41所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博士项目的大学有40所。
3.在法学一级学科拥有博士授权点的40所高校中,有山大、公安、郑达、社科院、西南政法、中山等6所高校未实行“申请-评估”制,无法给出相关统计数据;复旦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司法文明除外)、吉大(司法文明除外)、辽大、北航、大云大学均在2017年。博士招生也实行“申请-评估”制,但法学院(法政学院或其他)没有实行,所以也是暂时的.再者,虽然南开、安徽大学、大连海事都开始了法学院招生的“申请-评估”制,但三所大学都没有开始招收法学理论专业的博士生,所以还没有统计在内.此外,其余19所高校为统计区之一,分别是清华、北大、人大、厦大、中南大学、东南大学、华东政法、中南财经政法、上海交通大学、各大高校、武汉大学、西南财经、外经贸、中国政法、湖南大学、南师大、苏州大学、布莱克大学、湖南大学。
4.除了传统的法学院(法政学院),还有法学理论专业的特色招生,分别是南师大法律现代化研究所、专业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所、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西北政法“服务国家特殊需要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博士招生。这四个因素中,法治现代化研究所的招生已纳入南师大法学院两个学科的招生,故不再单独分析,与南师大法学院“申请-评估”情况一并统计;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由我国政法牵头,吉林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共同参与的国家“2011计划”,遵循各专业参与单位的招生培养模式。其中,吉大、浙大、中国政法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有自己独立的“申请-评估”标准,而武大司法文明方向的博士招生则分散到法学院的每两个学科。由此,武大法学院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招生整合。鉴于其标准单一,很容易加入与其他招生高校的比较;但吉大、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等法学院都实施了差异化标准。如果直接加入到与其他高校的比较中,很容易造成“一个招生高校内多个招生单位的标准是一致的”的误解。考虑到司法文明招生的特点,笔者拟在文章第三部分对吉大和浙大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的招生条件进行对比描述,招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的法学理论专业,不再加入与法学一级博士项目的五院四系高校的对比行列。此外,由于中国政法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刑事司法学院)招收的博士生偏向于程序法、证据法、法制史,故不予统计。同时,在与其他19所招生高校的对比中加入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申请-考试”招生条件,第三部分对中国政法大学内部的四个招生单位进行了微观横向对比。这样,进行宏观横向比较的高校有20所,而只进行微观内部比较的两个招生单位分别是吉大、浙大司法文明和中国内部政法四个二级培养单位。
9人,、郑、、、王锡根、黄、、杜、、和
3人,、葛、陈
申请必须得到导师的批准吗
是
是
外语要求
1.英语六级合格或四级550以上;2.托福90分及以上;3.雅思6.0及以上;4.GRE达到260分及以上;5.法语达到TCF考试B1级;6.德语达到DAF考试A2级;7.在英语、法语或德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熟练使用并提供证明。
1.英语六级460以上;2.托福成绩80分以上;3.雅思6.0及以上;4.五年内获得英语国家或地区硕士、博士学位,并获得认证。
注:有效期为5年。
在高校学习
985或211或五所政法大学,或海外认证大学
没有
候选人类别
没有
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
对科研成果的要求
有科研成果
已取得相关成果
博客攻击计划
是的,大约3000字
是的,大约3000字
学校报告;文本
本科和硕士成绩单
本科和硕士成绩单
推荐专家
两封申请领域教授级推荐信
同左
硕士论文
抽象的
抽象的
复试评估法
采访
采访
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外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你需要再试一次吗
不
不
法律理论专业录取人数(以录取导师的研究方向为准)
8人(共有13人报名)
3人(共5人报名)
招生总数的比例
62%
60%
从表中可以看出,首先,就招生方向而言,吉林大学司法文明的招生方向比浙江大学更详细。除了浙大的司法文明理论,还将司法知识划分为司法哲学、司法文明史、比较司法、中国司法制度等具体方向,可见学科内部的划分已经非常细化和系统化。而浙大的划分相对宏观和笼统,划分为法理学和法哲学,很可能无法区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传统法学理论专业招生的区别。其次,吉林大学司法文明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9人,浙江大学只有3人,明显少于吉林大学。可见吉大港仍然是法理学研究的重镇,甚至可以说是全国招收法理学导师最多的地方。再次,在外语要求上,吉林大学司法文明接受三种语言(英语、德语、法语)为外语,而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只接受英语为外语,都提出了相关要求。除了各年级要求不同外,浙大司法文明还增加了年级和学位的5年有效期;吉林大学的司法文明在高校类别上比浙江大学严格得多,并提出了“211工程”大学、“985工程”大学或政法类五所大学。其中表现出对五所政法院校的认可,尤其是对华东、西北、西南传统法律地位的尊重。在复试中,浙大司法文明外语水平考试比吉大多一门,其余均采用“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的复合考试模式。最后,录取方面,吉大司法文明17年共录取博士生13人,其中法理学研究方向导师8人,权重62%;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共录取博士生5人,其中录取法学研究领域导师3人,占60%。可见,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录取的学生总数是浙江大学的近三倍。同时,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导师录取的考生人数是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导师录取人数的近三倍,但比例却非常接近,可能是偶然,也可能是两个招生单位为了增强协调性,故意调整法学理论等专业的比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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