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记者范泽玉)昨天公布了省消保委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我市一宝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能同时提交车辆合格证,消费者拿着车长期未能发放执照,是大宗商品交易的典型案例。
记者从省消保委获悉,2018年省消保委系统共收到58万起维权呼吁,其中约13万起,约45万起,为消费者挽回了约1.7亿韩元的经济损失。
2018年10月,市江北新区消费者协会正常产地部接连收到14起对南京宝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出这家宝马4S店在销售汽车时未能同时提交车辆合格证,消费者提车后很长时间内无法颁发执照。
很多消费者购车时,这家宝马4S店承诺购车后先办理临时车牌,两周内拿到合格证后再办理正式车牌。超过约定期限后,很多消费者没有拿到车辆合格证,无法拿到卡。
2018年12月6日,顶山分会工作人员对这家宝马4S店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普法培训。该店负责人在约会当天提交了约定在具体时间向消费者提供车辆合格证的情况说明。12月10日,所有车辆合格证都传给了消费者。
圣所保卫负责人警告说,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一大宗特殊商品时,必须确保各种手续和证件齐全。如果在消费中发生这种情况,就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资料,并与商家协商道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汽车销售企业在进行汽车销售时,要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不能将自己的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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