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队购买了多张单价为36.76万韩元的警察摩托车公告截图,引起了网民的热议。一位网友说:“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提出疑问。

网络长春交警使用哈雷摩托车的传闻

同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有关负责人答复说,上述讨论的采购项目交易公告是2018年的事,该哈雷警察用摩托车都是经过正规手续和程序购买的,持续使用了两年。(威廉莎士比亚,美国作家)。

至于这些哈雷警察用摩托车是否有特殊用途,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

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曾截图为2018年8月16日发布的《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网站截图

据记者透露,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于2018年8月16日发布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该采购项目的计划编号为JM-2018-07-11089。

根据该公告,长春市交通警察分离机官购买了进口警察用摩托车。主要交易物品的细节如下:1、名称:摩托车。品牌型号:哈雷FLHX;不确定。数量:10台;单价;单价。367600元;2、名称:摩托车;品牌型号:比亚乔MP3 500;不确定。数量:160台;单价:145000元。

9月15日下午,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名值班人员对记者说:“政府网站上不会有虚假、错误的信息。”他介绍说,首先购买标准是买方提出的,购买必须根据需求购买,以满足使用要求。例如,采用进口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机构采购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记者早在2008年就被北京交通警察部门发现赠送了3辆哈雷摩托车。据《京华时报》报道,当年12月9日,这三辆哈雷摩托车是美国哈雷戴维森(Halley-Davidson)最近捐赠给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这辆车的排气量为1700CC,分别达到40多万韩元。

浙江省杭州市也发布了购买进口警用摩托车的公告。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网2018年10月19日发布的《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进口二轮摩托车》公告,该市交警部门以需要购买国宾护航摩托车为由,以外国人护航业务的特殊需求为由,要求购买安全性高、加速性快、稳定性强的二轮摩托车。

根据上述购买公告,专家对进口产品的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由于对加速性能的考虑,排放量为1200毫升;必须大于。国内二轮摩托车市场没有满足这一需求的同类产品,只能购买进口品牌产品。有三种符合此次购买要求的进口摩托车,其中包括哈雷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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