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静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涉及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建设平台倒塌特大事故的9起刑事案件,对28名被告人和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法院发现,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电厂第三期扩建工程中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10197.2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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