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14日
1.基本信息的公布
2.筹资
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的数量范围为0(含);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的金额范围为0(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申请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赎回,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应在申购赎回开始日之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赎回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时间以外申请认购、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认购、赎回或转换,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价格。
特此宣布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
关于广发CSI指的是开放式的产业交易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效基金合同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14日
1.基本信息的公布
2.筹资
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的数量范围为0;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申请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赎回,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应在申购赎回开始日之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赎回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时间以外申请认购、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认购、赎回或转换,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价格。
特此宣布
2017年6月14日
关于恢复广发理财年度红色债券类型的思考
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封闭期运行公告
一、公告基本情况
广发财富管理年度红色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于2012年7月19日募集成立。经过三个封闭期的运营,第四个封闭期的运营于2015年8月18日暂停。
现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公司决定在第四个封闭期恢复基金运作。
二.恢复运营后的相关安排
基金将于2017年6月15日恢复运营,在开放期内进入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基金的开放期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其中申购、转换、转入工作日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赎回、转换、转出工作日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0日。开仓期最后一天为股份转换日,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股份转换,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开仓期结束后进入平仓期,第四个平仓期的操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操作。
三.基金的购买、赎回和转换
1.申购额度限制(1)通过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只对个人投资者开放),首次申购每个基金账户的最低申购额度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者追加认购时的最低认购限额和投资金额差额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认购费);在直销中心有认购该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
2.订阅率
基金为基金份额的认购设定不同的费率。如果投资者在一天内有多次购买,适用的利率应根据单次购买单独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前端收费
4.赎回份额限制(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理机构的赎回、转换和转让最低限额为一个基金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股份额当日减少,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中预留的基金份额不足一个基金份额时,登记机构有权自动赎回所有剩余份额。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当遵守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5.赎回率
如果基金在其开放期内赎回,则不收取赎回费。
6.转换业务
基金的转换费由两部分组成: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弥补基金购买差额的费用。由于销售机构的制度差异和业务安排,转换业务的时间和资金品种等未涉及的事项在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中有详细说明。
第四,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支机构和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楼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号环球金融中心D座11楼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4)在线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具体交易详情请参见公司网站公告。
我们在线交易系统的网站:www.gffunds.com.cn
我们公司的网站: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费长途)或020-83936999
客户服务传真:020-34281105(5)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就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进行查询和投诉。
2.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动词 (verb的缩写)重要提示
该基金是一个常规开放式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和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本开仓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进入下一个平仓期。在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安排流动性。
基金申购赎回时间为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市期间每个交易日正常交易时间后提交的交易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不会接受开市期最后一个开市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相关申请。
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和净值并不能预测其未来的表现。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020-8393699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s@gffunds.com。
特此宣布。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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