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向阳在没有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销售虚拟专用网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吴向阳涉嫌非法经营。近日,被告人吴向阳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13年至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吴向阳未取得相关营业执照,非法获利。他在互联网上搭建了一个VPN服务器,提供会员账号和登录软件。登录后,软件可以浏览海外网站;此外,犯罪嫌疑人吴向阳还在硬件路由器上写了一些VPN成员账号密码,使改装后的路由器可以直接登录VPN,实现收听海外网站音视频节目的功能。
之后,犯罪嫌疑人吴向阳通过在淘宝上开网店、在互联网上开网站等方式,向普通用户出租或出售VPN软件、VPN路由器硬件,进行了数千笔交易,非法经营金额792,638元,非法获利约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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