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在我省开展自学考试的思考
新老专业转移通知书
首先,时间表
从2019年5月1日起,考生可以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新老专业调剂”功能中申请调剂新专业。
2019年,我省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从2020年起停止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从2021年起停止办理原专业毕业证,转入新专业继续报考。
二、转让事项
(1)转专业时,新旧专业课一并转。迁移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调整我省自学考试新老专业计划及停考过渡办法的通知》(鄂字考〔2017〕2号)执行。
(二)新旧专业转移时,原有专业对应新专业的,应转入对应新专业。没有相应的专业停考,停证,是要停的。已经在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的社会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对社会开放的新专业,学生考生可以转到同一考官学校和同一学生机构下已经开设的新专业。
(3)未在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然后进行新旧专业的转学;不能在考生服务平台注册且多年停止申请办证的自考考生可以注册新的专业准考证,原考过的课程成绩通过转考转入新的准考证,根据同级选修课在新专业使用。
(4)新旧专业对接表中有对应的专业。考生申请专业转学时,2017年之前注册的学生可以查询肖老师133;0719;0457(与微信相同)原专业学位课程转入新专业学位课程,将原专业学位课程成绩提供给考官学校进行学位审核和参考;否则,新专业的学位课程应重新申请,以满足学位获得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考官所在学校和助学机构应提前梳理学校历年举办的社会助学专业,掌握专业转移的对应关系,制定专业转移计划,指导在校考生做好原专业向新专业的过渡工作。对于转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积极稳妥地处理。
(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候选人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候选人的咨询和接待工作。
(三)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自学办公室计划科沟通和反馈,确保我省新老专业顺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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