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155证券简称:*ST川华公告号: 2017-061
川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2.19条的规定,对本公司复牌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本公司复牌的调查核实期限未纳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宣布。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000155证券简称:*ST川华公告号: 2017-062
川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川华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深交所企管部关注函[2017]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高度重视,与风电及相关中介认真核对了信中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1.贵公司2017年4月13日发布的《2017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表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经营计划的议案。经董事会研究,公司的经营计划初步制定如下:在新的化工行业,公司将以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为起点,开辟从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电池材料-体系一体化的整个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链,构建差异化的产业链。但根据公司6月21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本次交易初步确定以现金方式购买四川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能头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头风电”)55%的股权。投资者表示,公司前期承诺注入锂电池资产,现在宣布将购买可以投资风电的股票。请明确未来的业务方向是哪个领域,未来是否履行注入锂电池资产的承诺,何时发布注入锂电池资产的相关计划。
回复评论:
为了开展锂电池业务,公司成立了锂电池事业部,聘请了行业专家作为技术指导,成立了专业团队,整合了各方资源。锂电池行业的战略规划布局已经基本完成,潜在的底层资产尚未成熟;风电投资是新能源行业的优质资产,资产结构合理,经营业绩优异,符合公司发展方向。从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最大限度保护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经营计划中提出的“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优先采用新能源电力作为公司能源解决方案”的规划方向,发起了风电投资股权的并购。公司未来的经营方向仍以2017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的《经营计划》为准。
上市公司计划2017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完成大型锂矿并购,2018年具备相应的配套锂盐产能。同时,我们将加快行业优质资产的调查,包括电池制造和PACK组装、正负材料、隔膜和电解质,并与国内外行业领袖进行合作和谈判,力争到2020年完成锂离子动力电池整个产业链的整合。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相关计划。
2.在上述公告中,公司披露2017年第一季度和2016年第一季度风电投资运营收入分别为11665.14万元和20151.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011.64万元和5771.67万元。投资者认为,在风电投资基本面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根据2017年第一季度披露的数据,预计2017年全年营业收入将比2016年增加2倍左右,净利润将比2016年增加5倍左右,涉嫌造假风电投资财务数据。
回复评论:
经本公司和能头风电核实,能头风电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大的原因如下:
(1)2017年第一季度,部分在建风电场投产
2017年第一季度,能头风电子公司四川能头惠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公司)鲁北风电场于2017年1月投产,四川能头延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公司)大米山二期风电场首批机组于2017年3月投产。2017年第一季度,上述产能增加约7500万千瓦时,约占2017年第一季度总发电量2.32亿千瓦时的32%。
(2)2017年第一季度,现有风电场发电量同比增长
2017年第一季度,惠东喇嘛风电场和鲁南风电场的平均风速分别比2016年同期增加了0.54米/秒和0.83米/秒。不考虑2017年新增产能,现有风电场发电量约为1.57亿千瓦时,而2016年同期约为1.24亿千瓦时。
(3)季节性因素
能够将风力发电投入生产的风电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6 ~ 10月(雨季)为小风季,次年11 ~ 3月为大风季,具有明显的大小风季特征。此外,还有一个风险就是在雨季电价会下降,对收入和利润有明显的影响。
综上所述,2017年第一季度新投产的风电场大大增加了风电的发电量和相应的收入水平。同时,现有风电场发电量的增加导致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在电价没有明显变化的前提下),而风电场的发电成本相对固定,因此报告期利润增长比例高于收入增长比例。此外,由于季节影响,考虑到雨季的风量和电价,第一季度的收益和利润相对于全年的权重较高,因此全年的收益和利润不应由第一季度的收益和利润线性转换。
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宣布。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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