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楼部交钱买房时,庄先生惊讶地发现,他买的是私人“二手房”,而不是正式的房子。庄先生向对方要了一个理论,销售主管说这是个别销售人员的违规,他们会处理。春节前,正打算买房的庄先生来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合肥长江西路与十里店路交叉口附近的“公园路一号”营业部..庄先生选择了13号楼1105号,准备交押金时刷卡。工作人员说不用刷卡,让他“把钱转到ABC账户”。庄老师交了8000。“她没给我收据,也没签什么协议。”庄先生说让对方开收据,对方告诉他2万以内不发收据。奇怪的是,对方还要求他写承诺书,承诺如果不买房,押金不退。“我感觉这是霸王条款。”庄先生说现在听说他订的房子是二手房,已经买了。2月11日,记者联系“公园路1号”售楼部,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庄先生之前也知道自己买了什么房子。记者试图联系公园路1号13号楼1105号的原业主,但没有成功。“公园路1号”营业部一位姓陈的主任介绍,庄先生购买的确实是另一个人的房子,目前已追回8000元。至于销售部门销售二手房,主管表示是个别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纪律进行处罚。主管说庄先生提出三倍赔偿,不能接受。目前,在报社介入后,庄先生和销售部达成协议。庄先生拿回了8000元,并从1000元中得到了赔偿。安徽金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敏认为,销售部门凭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超出营业执照范围代销二手房明显违法。售楼部卖私房,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局举报。黄敏提醒说,这些“二手房”大多由开发商支付给建筑商的老板,然后通过销售部门卖给消费者。关系复杂,转让费众多,容易产生纠纷。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 > > > >
1.《张宁益 公园道1号售楼小姐违规卖房 定金交后新房变“二手房”》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张宁益 公园道1号售楼小姐违规卖房 定金交后新房变“二手房”》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269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