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市发生了多起狗咬市民的事件,引起了人们对文明养狗的强烈呼吁。
“养狗麻烦”的背后,既涉及到养狗人,也涉及到养狗人。根据我市2007年实施的《温州市养犬条例》,公安部门是市区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养犬登记,发放养犬证,查处非法养犬和养犬扰民行为,组织遗弃犬和无主犬的收容管理,捕杀野狗和野狗。
管理是否落实?11月20日,作为公民,记者以给犬发放犬只饲养证为由,询问公安部门关于办理犬只饲养证的问题,发现11年前实施的《规定》变成了一张纸空。
公安部门可以领犬证吗?
电话咨询:派出所的接线员找卫生局
11月20日中午,记者致电“110”说明办养狗证的意图后,经营者问:“是给宠物狗办的养狗证吗?”记者回答:“有”。在向记者询问“温州新城”的具体位置后,接线员给记者打了鹿城公安局黎明明派出所的电话,请记者打电话咨询。
拨打明派出所的电话后,派出所的接线员说:“这个我们不知道,这里不做,应该是卫生局做的。”记者说他住在附近。经营者说:“管辖权在我们控制之下,但养狗执照不在这里办理。”
那么,你在找哪个卫生部门?接线员说:“这个我也不知道。最近一直没有这个东西,我也没碰过。从来没有别人有过狗卡。”
网络映射
现场咨询:派出所派出所要求咨询宠物店
11月20日下午,记者前往鹿城公安局秀山派出所进行咨询。值班警察说:“这不是我们在这里做的事。谁叫你在公安部门干的?”记者说上网查了一下,应该给公安部门打电话。
警察说:“鹿城区的狗是三个警察大队,有时候会通知流浪狗来处理。”他让记者再咨询一下“110”。当记者告诉他“110要的是派出所”时,民警表示要了解情况,请记者稍后咨询。
大约一个小时后,记者再次来到秀山派出所。有警察说:“我们只处理过流浪狗,没有养狗执照。建议咨询宠物店。”
为什么管理难以实施?
11年前实施的《条例》成了一纸文件
今年7月,市公安局通过全市网上政治平台回应《温州市养犬条例》:“因为该条例只是政府规范性文件,没有强制执行权,所以没有执行。由于我市被赋予立法权,市人大正在制定《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计划纳入犬类管理的部分内容……”
此外,我市也投票通过了审议结果报告。根据涉及的议案,2007年颁布的《温州市养犬条例》早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变化,尚未具体实施。该条例已成为一份文件。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养犬管理已成为当前群众强烈反映的社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畅、执法力量和设备配置不足等多种原因,养犬管理不到位。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同意将《温州养犬条例》纳入近期立法项目库和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适时启动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
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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