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警方披露“昆山反杀案”细节
“昆山反杀案”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警方撤案
昆山市公安局依法撤案 江苏省检察院解读认定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街头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伤。现场视频显示,纠纷起因系一辆宝马车与一辆自行车因抢道发生争执。驾驶宝马的刘海龙在冲突发生后,从车里拿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自行车车主于海明,途中砍刀掉落,反被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将其砍伤,最终致使刘海龙死亡。
“昆山反杀案”引发舆论热议,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就此案发布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予以撤案。江苏省检察院随后就此案做出解读,认为刘海龙挑起事端、过错在先,于海明在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时,做出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正常反应,“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因此警方撤案符合规定。
“昆山反杀案”发生5天后迎来处理结果。9月1日下午,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就此案发布通报称,在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认定“骑车反杀男子”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除处理结果外,通报中还披露了此案更多细节:事发当天刘海龙系酒驾;虽经劝架,仍对于海明实施连续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砍刀甩落在地后,刘海龙曾上前抢刀;即使是被致伤后,依然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
案情
警方披露“昆山反杀案”细节
根据警方通报,案发前,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于海明则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案发时刘某某、刘某、唐某某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
警方调查发现,案件起因为,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宝马轿车,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
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
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1.《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警方披露“昆山反杀案”细节》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警方披露“昆山反杀案”细节》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448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