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据中国之声“新闻之夜”报道,教育部近日发布了《研究生导师行为规范》,规范了当前研究生教育中导师与学生的冲突、师德等问题,并提出了研究生导师八项指导方针,其实就是“八条红线”,规范和要求导师的行为。
那么,“八条红线”是什么呢?对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有什么意义?如何实施并监督到位?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据介绍,目前全国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随着导师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质量得到了保证,但也有一些导师指导精力不足,指导方法不科学,质量控制不严,甚至师德失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针对师生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典型问题,《指引》明确规定了导师指导行为的“十大禁令”,为导师的指导行为划定了底线。例如,导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我们不应该忽视对研究生学术进步和学术问题的监督和指导。在学术研究中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和损害研究生权益的行为。不符合学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不得送审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名顶替、挪用或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要侮辱研究生的人格。与研究生没有适当的关系。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勇表示,出台《规范》是为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提高导师水平。洪大勇说:“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工程,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支持导师严格管理学习,支持负责任的导师。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近年来,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导生矛盾”时有发生。有的学生考研期间要给导师做私活,不然论文答辩过不了,有的学生甚至因为不堪重负而选择自杀。鉴于个别导师滥用权力,侵犯学生利益,《指引》明确规定,不应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其学业、科研和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违反规定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洪大勇介绍,下一步,要加快一流导师队伍建设,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导师岗位管理。洪大勇说:“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全国典型示范、省重点保障、全单位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
今年9月,为了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水平,正视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新时期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此次发布的《指引》也详细说明了《意见》的要求。要促进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优秀的导师。
根据要求,教育部将在学位授权点资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控指标体系中纳入导师的达标表现。导师违反标准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的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洪大勇介绍:“加强导师岗位管理,明确职责界限,将政治表现、师德、学术水平、指导与精力投入、教育实效纳入导师评价体系。"
对于违反指导意见的辅导员,教育部已明确要求培训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处理高校师德失范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采取面试、限制招聘、停止招聘、取消辅导员资格直至淘汰教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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