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社会一直批评央企部分高管年薪远高于普通员工平均水平和社会收入。前不久,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和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明确指出,要合理确定和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待遇和业务支出,调整不合理的高收入和超额收入。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高管是否应该享受高薪,改变国企高管激励制度是否有利于推动和深化国企改革?随着中国改革集团两个文件的具体实施,在短期内,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将有一个解决方案。从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进程来看,有必要对相关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规范国有企业收入推进高管薪酬改革
为什么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近几年媒体发布的所有材料显示,相对于大陆社会目前的平均收入水平,部分企业高管的收入过高,包括很多央企高管的工资,很多国企和央企负责人的年薪往往都在几百万或者几千万。
不同的职业、行业、地区导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岗位可能拥有的资产收入、福利待遇、工作消费、寻租等各种收入来源结合起来,收入差距会更大。
排除一类具有特殊资源禀赋的社会阶层的收入状况,如民营企业家、文化娱乐圈和知识界,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高层管理者,他们占据社会公共资源,拥有各种行政资源优势和自然垄断行业,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为行政任命而在国有企业获得了相应的就业机会。虽然他们确实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但他们的职业回报毕竟远远超过同样的劳动报酬。尽管如此,在这样的行业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群体和一般员工群体的收入差距是非常大的,有很多层次。这些占用国家资源的企业管理者,享受一定的职级和岗位待遇,同时在任职期间享受过高的年薪,很容易演变成新的资产阶级。事实上,它们将公共资源转化为个人或利益集团资源,也是强权主义的另一种体现。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内地目前的社会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不合理。其中,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秩序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设计对社会来说尤为困难。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已经成为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需要坚决改革。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必须解决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薪酬结构不合理、薪酬监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从内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企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管有效、不合理高,
合理界定国有企业高管的价值回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职能,完善协调运行、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确定和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水平、岗位待遇、岗位消费和业务消费。
中国改革集团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两份文件是对《决定》精神的贯彻。第一步是“调整”,“调整不合理的高收入和超额收入”。现在国企高管过高的薪酬标准必须大幅度降低;然后,“逐步规范化”,实现适当的薪酬水平、合理的结构、规范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当然,所谓“适当”、“合理”、“规范”、“有效”,不仅仅是一个推进的过程,更是一个社会认知的过程。
从操作层面来说,首先,国有企业按照职能定位分为公益企业、自然垄断企业和市场竞争企业。由于三类企业的社会公共资源、政策支持、利润导向和市场竞争水平不同,管理的生产方式和责任也不同,薪酬结构和待遇标准也会相应不同。
从上海、广东等地引进的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来看,基本的管理生产方式和薪酬标准已经确定。比如上海的方案是:竞争性国企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由市委管理;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由SASAC党委管理,管理班子副职由董事会逐步任命;重要骨干企业的副职领导,在任免前应报市委备案;国有职能和公共服务企业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和管理班子成员原则上由市委管理。但上海国企领导的收入是和员工收入、企业福利、发展目标挂钩的。竞争性企业领导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国有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资金激励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以实施科技成果投资、特殊奖励等激励措施。
根据这一方案的分析,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组织上仍然属于行政任命,具有“官员”的属性。本质上他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需要履行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职责。特别是职能型、公共服务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盈利能力没有完全作为企业考核目标,其薪酬待遇参照同级公务员标准,适当高于公务员。显然,如果这样实施的话,这样的国企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可能会比现在的标准大幅度降低。
但是棘手的问题会随之而来。以这样一种国有企业主管理层产生的方式,内地多年来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所强调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如何协调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如何转变企业决策、投资责任、经营管理、绩效评价等身份角色。,以及这些高管的工作属性、国家责任和个人价值实现是如何一致的,目前的方案似乎没有给出理想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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