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中国证券报记者黄翊玲)2020年是新证券法实施元年,也是深交所规则建设的大年。
据悉,深交所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为契机,下大力气清理优化自律规则,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电子化”,今年以来,共制定、修改业务规则63件,废止69件。 截至目前,深交所业务规则共243件,按业务领域细分为9大类、20小类,另有指导具体业务办理的指南68件,全面覆盖发行人、上市公司、会员、中介机构、投资者等所有市场主体,以及股票、债券、ABS、基金和期权等所有产品业务。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增强自律规则的精准性、有效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推动基础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小标题)推进规则衔接和监管“四化” 今年,深交所全面启动监管问答、备忘录等低层级文件规范清理工作,分类分步推进,对于有实质监管要求的上升至业务规则,对于操作性的内容下移至办理指南,同时将重复、分散的规定予以归并整合。目前已累计废止92件上市公司监管备忘录等文件,以及十余件其他领域的监管问答和业务通知,先后发布23件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5号和2件交易类业务指南。 新证券法落地实施,确认了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效力,也对业务规则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大量配套规则亟待清理完善。上述深交所负责人表示,一年来,陆续清理优化80余件规则规定,整理公布第十一批次废止规则目录,退市改革配套规则正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深交所稳步推进监管工作“四化”建设,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打造“全口径”清单,全面梳理并公开15项自律监管事项清单和25项市场服务事项清单。上线“全覆盖”指南,集中推出29项市场主体常用办事指南并专栏展示。 (小标题)完善重点领域制度供给 “今年以来,面对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新形势,深交所坚持立规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配套规则建设。”上述深交所负责人表示。 深交所全方位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建设。陆续发布8件主要规则、21件配套细则指引、13件办理指南,涉及首发审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审核、发行承销、持续监管和交易五个方面,保障改革平稳落地实施。深化退市制度改革,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6件规则,促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修订规范运作指引,推动形成上市公司规范治理长效机制。出台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考核办法,深入推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全面公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标准,提高监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建立健全产品规则体系。制定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业务办法和配套指引。推出债券置换、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规则。修订基金申赎细则,推出跨银行间市场债券ETF。(完)1.《1 n企业债券创新品种体系专题之深交所:推动基础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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