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在汽车现场处罚决定书中添加罚款缴纳队列(QR)代码
10月22日,交管部对机动车现场处罚、非机动车或行人现场处罚、交管“12123”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微信、
机动车处罚书有了缴款二维码
原来,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处罚后,当事人只能到交通执法站、工商银行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缴纳罚款,流程复杂还得多跑路。据统计,去年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罚款缴纳方式中,银行网点缴纳占到总量的68.2%。
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交管部门在机动车现场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了缴纳罚款的二维码,10月22日起当事人缴纳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罚款时,既可以按照原有渠道缴纳罚款,也可以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机动车现场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进行缴款,免去了群众往返银行和窗口排队的不便。在此,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目前现场处罚决定书上缴纳罚款二维码有效期为4小时,即当事人在现场处罚决定书生成后4小时内,可自愿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该二维码缴纳罚款;超过4小时后当事人就只能通过原有渠道缴纳罚款。此外,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已成功缴款后,该二维码随即失效。
非机动车或行人当事人可线上缴款
新举措推出前,交管部门对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后,缴纳罚款只能由民警现场收取现金。
新举措实施后,民警在对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时,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如当事人同意,民警会在其移动警务终端上选择“支付二维码”方式,并在该警务终端显示屏上生成一个二维码,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该二维码后,该笔罚款便会后台实时到账,免去了群众缴纳现金和民警找零等环节。当然,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自愿选择原有支付现金的方式缴纳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在门头沟、大兴、顺义、平谷、延庆、怀柔及密云区,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现场处罚暂不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缴纳罚款。
交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尽快实现本市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缴款二维码支付全覆盖。
线上平台提供多样缴款方式
交管“12123”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开通,为市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提供了新途径,但该平台原来仅支持银行卡(有银联标识)缴费,且需要8个步骤,绑定缴费流程相对复杂。10月22日以后,市民在使用交管“12123”平台缴纳罚款时,进入平台的支付界面后,在原有的“银行卡缴费渠道”选项下方,会新增一个“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的选项,市民在点击“微信、支付宝缴款渠道”选项后,仅需要4个步骤就可以完成缴费,与“银行卡缴费渠道”相比缴款时间得以缩短,为市民缴纳罚款提供了更多便利选择。
此外,交管部门正在逐步为全市各交通执法站推广配备新式自助执法终端。使用该新式自助执法终端,市民可通过扫描身份证,实时关联、获取违法信息,实现免输入,并支持微信、支付宝和任意银行卡缴款,违法查询、罚款缴纳更便捷,支付渠道更多样。目前,海淀、丰台、石景山交通支队执法站已陆续试点配备该新式自助执法终端。(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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