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交以自己名义办理的银行卡,就能轻易得到一千多元的回报,这种“兼职”信息让很多人欣喜若狂。
8月1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黑龙江警方获悉,近日,黑龙江警方成功抓获涉嫌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唐某、刘某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孙某、鞠某,缴获多件作案工具。据了解,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公安局工作中调查发现,今年4月至7月初,刘某通过上游犯罪团伙了解到,收购他人银行卡“三件套”(银行卡、手机卡、U盾),转卖给上线就可以获得丰厚回报。在利益驱使下,刘某将目标瞄准了周边急需用钱的年轻人,宣称轻松办卡就能“躺着赚钱”,并先后发展孙某等多名下线。
孙某等在明知刘某购买他人银行卡等物品是用于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本人身份证件、照片等提供给刘某,并先后在不同银行实名认证办理多张银行卡、U盾,设定指定密码,配套开通手机卡,让刘某转卖给其上线,造成省内多名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00余万元。8月至今,依安县公安局先后在齐齐哈尔市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王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王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赚快钱”是嫌疑人最大的噱头。此案中,嫌疑人孙某等人以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就可以不劳而获,最终却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让受害人往指定银行账户汇款,一旦到账便迅速转移,因此需要大量银行卡作为支撑,冒用他人银行卡也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和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惯用手段。犯罪团伙在组织专人收购后,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继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民警支招,警惕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世上没有不劳而获、“躺着就能赚钱”的项目,那些看起来特别轻松、说起来特别肯定的,其实统统都是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
因此,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万万不可将实名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等资料出租、出借、售卖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或将被以共同犯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查处。
通讯员 李子成 邹强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1.《【17银行卡】专题警探号|轻松办卡就能“躺着赚钱”?6人售卖银行卡被警方抓获》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17银行卡】专题警探号|轻松办卡就能“躺着赚钱”?6人售卖银行卡被警方抓获》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2135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