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简称《业务指南》),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有关文件报送工作。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与行政许可程序做好衔接,对超200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自律审查有关事项作出规范,明确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的文件报送格式、信息披露要求、受理时限等。二是制定申请文件的格式模板,新增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申请文件目录、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的报告模板及委托代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文件的委托书模板等3个文件模板。
“全国股转公司及时修改完善了相关业务指南,将提高新三板公司在开展此类业务的规范性、有序性和高效性。”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记者表示。
渤海证券执行董事许达对记者表示,《业务指南》的颁布,使得新三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和要求更加明确和更具可操作性。新三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处于成长期的企业服务,这个时期的企业对并购重组有很强烈的需求。目前新三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政策逐步完善,能够满足新三板企业对业务并购的需求,从这个角度来说,《业务指南》的出台恰逢其时。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通过本次修改,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的规范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国股转公司将严格落实自律审查职责,做好自律审查与行政核准的有效衔接,确保新三板市场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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