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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报道,入围中科院院士的段振浩因“捐精风暴”被调查,最终因贪污被判13年。最近,他被判减刑入狱。
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看到,昨天(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刑事减刑案件的公告。公告中提到,犯罪分子段振浩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7.807万元。他现在北京良乡监狱服刑。2017年12月8日,刑罚执行机关以段振浩被授予两名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对其判处不超过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新京报此前报道称,段振浩是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2011年5月,被列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名单。
但是,一个月后,有人连续发表11篇博客,指责段振浩包养情妇,养私生女,以图文形式寻找小三小四。帖子还指出,段振浩养二奶的费用来自科研经费。
段振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帖子是妻子发的,但完全否认了指控,称自己只是把精子捐献给对方生孩子。这一说法在当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同年7月21日,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段振浩被发现涉嫌贪污虚报差旅费,中国科学院监察审计部门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2013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段振浩与本案另一被告共同贪污124万元。另外,段振浩一人贪污5.85万元,另一被告一人贪污17.85万元。最后,段振浩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判决后,段振浩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2013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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