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上商品交易的发展,“薅羊毛”现象越来越普遍。像“双11”这样的大型促销活动,是“羊毛党”的盛宴。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相关案件中的犯罪团伙明显年轻化,网上有不少专门写“薅羊毛”的博主。这些博主除了发布优惠信息,还有自己的社交群体,通过多平台运营,带领粉丝走向“薅羊毛”。获取优惠信息的途径主要有粉丝投稿、商家主动合作、通过软件发现优惠信息等。
“薅羊毛”不仅不利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的发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要防控“薅羊毛”,最重要的是平台和商家要做好相关工作,包括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问题或恶意解释,可寻求法律帮助,申请注销。调查“薅羊毛”的黑色和灰色生产链,年轻犯罪集团的趋势是明显的。
最近,许多大学生因使用“闪电退款”服务规则诈骗网上购物平台而被起诉,引起了社会关注。有网友评论说“他们失去了未来”。今年以来,受理此案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35起相关案件,涉案人员40人,诈骗金额6000元至24万元不等,其中18人被起诉。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相关案件中的犯罪团伙明显年轻化,在校学生多。
此前,另一家水果店因操作失误,将“26元4500克水果”设定为“26元4500斤”。一位UPmaster发现后,带领粉丝进入网店疯狂下单,导致店内相关产品订单金额高达700万元。之后,“薅羊毛”的店铺发布公告,声称因为这次操作失误,店铺承担不起,即将倒闭。
随着网上商品交易的发展,“薅羊毛”现象越来越普遍。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根据“闪电退款”服务规则,符合条件的会员在申请退货并发出货物后,可以从平台获得退款,而无需等待货物到达平台仓库。本案中,学生利用“闪电退款”服务规则诈骗网购平台,犯罪嫌疑人通过申请退货骗取平台退款,但实际上并未退货,而是自用或出售牟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薅羊毛”现象不仅存在于电子商务平台,通常在涉及到卡打折、打折码、现金装红包等情况时,都可能出现“薅羊毛”现象。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1993年出生的黄某母婴App批量虚假注册20万个账号,筛选出2万多个可以参与“买一送一奶粉”盈利的账号。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奶粉的“羊毛党”,带走了大约2万桶奶粉。
今年1月,某社交电商公司暴露出优惠券bug的存在,大量发行可重复使用的100元无门槛万能优惠券。随后,社交电商公司发表声明称,1月20日上午,一黑一灰的制作团伙通过过期优惠券漏洞盗取了数千万张平台优惠券,获取不正当利润。针对这种行为,平台在第一时间修复了漏洞,并跟踪了涉及的订单。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参与黑灰色生产的团伙。
今年7月,许多“薅羊毛”团体疯狂发布了一个视频网站免费赠送VIP年卡的链接。链接被分享到社交网站后,大量用户涌入视频网站收集会员,导致网站崩溃。随后,视频网站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冒领、倒卖网站VIP会员权益的恶意行为。
像“双11”这样的大型促销活动,是“羊毛党”的盛宴。“双11”后,记者加入了一个“薅羊毛”社交群,很多成员在同一个手包店分享了“神价”订单。据了解,在“双11”当天,这个群体的很多成员从某手袋网的旗舰店购买了200多元的手袋,售价仅10元左右。最先发现这个折扣漏洞的团里成员说:“我买了两个包。除了叫群里的朋友去买,还叫了两个亲戚朋友去买,但是不知道卖家会不会发货。”。
随后,记者联系了女包旗舰店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注意到了这些超低价格订单,但不清楚“羊毛党”是如何操作购买这样的超低价格手袋的。“好在这些订单数量不算太大,有的是清仓款,损失是自然的,但还是会正常发货,避免投诉造成更大的损失。”
群里一位资深“羊毛党”告诉记者:“我关注过很多‘羊毛’博主,都是有能力的人。在从事活动的时候,你要留意他们的微博,不然你会错过优惠。‘双11’和‘双11’的前一天,我盯着它看了26个小时,很难,但买低价货会很有成就感。”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网上有很多专门写“薅羊毛”的博主。这些博主除了发布优惠信息,还拥有一个或多个自己组织的社交团体,在多个平台上运营,带领粉丝走向“薅羊毛”。
小明是“薅羊毛”的博主,拥有70万粉丝,每天发布约15条优惠信息。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经营这样一个账户纯粹是“无意的”。
“我有自己的工作,‘薅羊毛’完全是我的兼职。刚开始喜欢通过一些返利软件查找优惠信息。后来看到特别便宜的优惠信息,就和微博分享,赚一定的回扣,然后慢慢把这个账号发展到现在。”小明说。
小明说,目前她获取优惠信息的途径有三种,一是粉丝投稿,二是商家积极合作,三是通过软件发现优惠信息。“现在的推广费往往大于低价商品的成本。就店铺而言,除了网上名人开的一些店铺,如果其他店铺想做,前期需要投入的推广费金额非常大,所以很多商家选择赔钱赚流量,先把店铺的流量刷上去。这样他们也会找到有一定粉丝数量的博主,给我们打折,让我们号召粉丝购买这些低价商品,帮助店铺增加流量。”小明说。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在一些超低价格的“薅羊毛”订单背后,商家的营销意图可能确实是隐藏的。这几天,随着被“薅羊毛”关闭的水果店的不断发酵,有网友透露,该店抄袭他人店铺信息,造成错误,并称自己是四川果农的店主身份也被质疑为伪造。
小明认为,针对引起公众关注的“薅羊毛”事件,无论店铺是否有意利用“羊毛党”进行恶意炒作,上主都知道卖家设置有错误,也导致粉丝恶意下单寻求赔偿。她不赞成这种行为。“当时我也看到了这个优惠信息,但是我没有发。如果闭着眼睛想,就知道26元4500斤的橘子肯定是不会发货的,所以下单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赔偿。我喜欢薅羊毛,但我永远不会杀羊。我们只是小而贱的业余‘薅羊毛’,但我们必须无愧于心。”小明说。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认为,“羊毛党”的行为可能侵犯其他消费者的权益。“商家愿意给所有消费者一些好处。但被‘羊毛党’抢走后,商家可能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正常的折扣,从而损害其他消费者应该得到的合法权益。这也将鼓励社会利用廉价和不诚实的氛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伟认为,“薅羊毛”不仅损害了正常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的长远发展。“对于一些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比如电子商务平台、微信商务、社交电子商务等。,开发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漏洞,可能是技术上的漏洞,也可能是操作人员的粗心造成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非但不会给善意的提醒,反而会涌向‘薅羊毛’,这可能会把处于发展阶段的商家扼杀在摇篮里。”朱伟说。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网购典型问题新闻发布会上点名“羊毛党”。相关负责人直言此类案件的司法难点。“商家很难证明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是恶意的‘薅羊毛’行为,其调查取证对法院来说也非常困难。”
孟强认为,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中国手机用户数量迅速增加,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导致信息传播更加便捷。一旦“薅羊毛”的盈利消息被广泛传播,就会产生放大效应。“事实上,这些‘薅羊毛’案例并不少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解释合同的效力来解决问题。”孟强表示,“羊毛党”违反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我们现在所说的‘薅羊毛’,实际上大多数都不算违法犯罪,主要不符合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因为‘薅羊毛’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商家定价错误或者计量单位标注错误,比如1万元标注为1元,或者100克标注为100公斤,这确实是卖家自己的错误。如果消费者看到后正常下单,很难界定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但这是违反诚信原则的。”孟强说。
朱伟认为,商家标价明显有误,但仍钻空,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数额较大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卖方是基于重大误解而挂出商品信息,比如他认为自己写了4500克,没想到写了4500公斤,相当于对自己行为的重大误解,他订立合同时已经对自己做出了明显的不公平。根据合同法,我们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根据民法通则,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将货物和货物的金额返还对方。”孟强说。
“要防控‘薅羊毛’,最重要的是平台和平台内商家要做好工作,包括制定规则和制度,不要犯标错价格的错误。这是基本要求。同时商家要诚信,不搞恶意营销。在互联网环境下,要求零错误是不现实的。一旦出现问题或者被他人恶意解释,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申请注销。”朱伟说。
孟强认为,网络平台应该积极行动,承担责任,而不是完全按照平台流程,让系统自己处理。“假设商家被投诉,平台直接扣押金,太不负责任了。人工客服要及时跟进,明辨是非,核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哪个更合理。如果指望店主自己去打官司,这种方法会耗费太多的人力物力。如果交易平台能够及时介入,会更加方便、高效、节约成本。归根结底,要提高网络运营商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从事优惠活动时要谨慎,一旦出错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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