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完春节,也是过年讨债的好时机。这个时候人的心理往往是最懒最差的,缺乏心理防御和工作状态。更重要的是,对方无论是企业还是公司,都处于开始进入状态的阶段,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新一年的运营中,所以有资金可以追回。
借钱容易,要钱很累。
很多债权人讨债头疼,因为拿不回钱,吃了亏,但又不想丢了脸去打官司。那么,除了打官司,就没有别的办法讨债了吗?接下来看下面。鹰联资产管理公司将为您介绍8种无需上法庭即可讨债的法律程序。
1.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债务清偿过程中形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绕过繁琐的诉讼程序直接执行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及若干意见
两个法律文件的颁布,为不通过诉讼解决债务问题提供了可能,但也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债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及时行使债权,实时查看债务偿还进度,对于长时间拖延要及时发出书面催款函。
对于债权征集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要多协商,及时形成书面的债务调解协议。由于根据新《人民调解法》达成的书面调解协议被普遍认为是书面民事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及时向法院申请书面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若干意见》明确法院确认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最大的突破和亮点在于确定依法达成并经法院确认的调解书的执行效力。也就是说,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守约方在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后,可以不经诉讼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协议。
但是,调解文书的司法确认程序必须符合要求。
《若干意见》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规定了具体、详细的确认程序和要求,如:
调解协议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将参照诉讼简易程序,确认当事人是否理解达成的协议内容,是否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否愿意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被人民法院赋予协议的执行效力;
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决定送达双方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公证债权文书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即经公证的以付款为内容,表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运气好的话,债权文书已经公证,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内容有争议,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批复
②关于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和签发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公证债权的债权人再次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债权人既然取得了法律上有效的强制执行依据,就不能再取得另一个强制执行依据。
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存在错误”:
债权文书中没有支付内容;
债权债务关系约定不明确,双方对债权文书约定的支付内容(金额、期限、方式)存在争议的;
债权文书没有明确表示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
利害关系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债权文书经债务人和债权人公证是为了逃避法律义务,损害他人利益;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收受贿赂或者弄虚作假的;
提交的证据足以推翻债权文书;
人民法院认为执行债权文书违背公共利益的。
3.申请财产保全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对方账户或冻结对方资产,对对方施加压力,促使争议尽快达成调解。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收钱的案件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即在法院判决前查封债务人的资产。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1)债务人的账户和资产可以在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予以保全。因为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会对债务人的生产经营信誉造成很大影响,所以会迫使对方达成和解。
(2)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如果判决下达,可以直接执行,避免法律白杠。
4.发送支付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监督程序。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不起诉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债务人未提出异议,15日内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托付单的优点是简单快捷,节省诉讼费用,成本低。
5.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一般来说,如果债务人偿付能力较弱,可以考虑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担保:信用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以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用担保,并出具书面保函。起诉的,可以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第三方或专业担保公司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债务人没有担保能力的,第三人可以提供担保或者找专业担保公司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抵押不动产或质押动产:可以以动产或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或质押。,并以不动产作担保,这叫抵押;由动产或权利担保的称为质押。
抵押(质押)不等于还债。设定抵押(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抵押物一旦设定抵押(质押),抵押物的所有人不能随意处分,限制了抵押物的流通。以后一旦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质押)财产,优先获得赔偿。即使债务人破产,已接受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人在获得抵押(质押)优先权方面仍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特定对象抵押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具有抵押效力:
以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和车辆抵押的,分别在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和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登记;
以股权出质,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备案;
以商标、专利、版权等产权质押,分别向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登记。
6.了解债务人资产状况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债务人的资产,必要时通过变现资产和清偿债务来清偿债务。应通过各种方式查明和调查债务人的资产状况:
在家收债,记住债务人的车牌号、办公地址、宿舍号;
到车辆管理、土地、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产权和抵押情况;
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的企业。
债权可以通过改变债务人对外投资的股权来实现。尽可能查阅债务人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明细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债务人的对外债权和应收款,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直接向我们清偿债务。
至于债务人的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和版权中的财产权,可以用来抵消债务。
7.及时查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档案从股东出资、设立、注销等角度,争取股东、上级单位、承包单位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增强债务偿还能力。
工商登记是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真实记录。所以,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就必须及时查阅工商登记资料,从其他方面找到债务人,及时向他追偿债务。
(一)可以向不履行出资义务、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单位和个人追偿。
需要查明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股东的出资情况,核实注册资本(财务上称为实收资本)是否到位。股东或者开办单位虚假出资的,以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为限,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注册资本投资未达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由开办单位承担全部债务。我们可以将股东或创业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共同要求偿还债务。对于债权人,还有额外的还款保证。即使我们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债务人注册资本不到位,只要有初步证据,我们就可以一起起诉股东或者创业单位。上法庭,举证责任在股东或创业单位。你说你出资到位,但是没有验资报告是不够的。往年验资程序不规范。现在几百块就能买到假的验资报告。你必须出示会计凭证,证明你的出资到位。实收资本账户可以伪造,但会计凭证不能伪造。当然,如果股东或者创业单位出资确实到位,我们会放弃对他们的主张,我们会放弃对他们的主张或者被法院驳回。犯错误也没关系。这是一种诉讼策略。
(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中介机构。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在虚假验资金额的限度内对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责任,我们也可以将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
(3)企业附属单位。
这种情况在乡镇私营企业中比较常见,叫全民集体,实际上是私营企业。通过调查债务人的工商档案,也可以了解到债务人的挂靠启动单位。由于私营或合伙企业的所有者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我们也可以用个人资产向其合伙人和投资者索赔。
(四)要求违法清算和解散的责任人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债务人停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经过正常清算程序的。有的债权人看到债务人不在了,怎么追回钱,财务上处理坏账?事实上,如果债务人没有经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可以起诉其开办单位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清算后的资产将偿还债务。
(五)可以有内部承包人和发包方偿还债务。
其他债务人内部已经订立合同的,也可以共同起诉承包人,承包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总之,承担债务的被告越多,对债权人的保护就越大。
8.律师催款函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的法律文书,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律师函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殊地位,律师函的作用无法与普通商务信函相比。收到律师函的人普遍比较重视,潜意识里认为律师函所述事项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律和诉讼已经离自己不再遥远,一定会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量,有利于义务的履行。作者认为催函具有以下功能:
第一,律师函可以有效中断诉讼时效。
很多人都知道,普通债务超过两年就不能再索赔了。虽然这种理解不是很正确,但是法律确实规定了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
二是律师函起到了第一仪式优先于第二仪式的作用。
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债务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一些保全面子或有威望的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在履行义务时采取消极或敌视的态度,不利于债权的顺利实现。当然这也是根据情况来处理的。如果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发律师函会起到提前通知对方的作用,成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再次,律师函是一种文明、快捷、经济的督促工具。
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的法律文书,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律师函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殊地位,律师函的作用无法与普通商务信函相比。收到律师函的人普遍比较重视,潜意识里认为律师函所述事项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律和诉讼已经离自己不再遥远,一定会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量,有利于义务的履行。
根据发送律师函的经验,其他当事人在收到催促律师的信件后,大部分都会主动回复,相当一部分都及时履行了义务,但也有很多不成功的。但是作为一种相对经济快捷的催促方式,非常有必要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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