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完善初中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行多项考试、等级表达和综合评价的评价方法和“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引导学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规范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监督,规范评价程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评价结果作为初中生毕业和不同批次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限制性条件。5月初,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初审、上报和复审。
第三,提高初中水平考试
(一)学科设置和命题。
初中水平考试包括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三大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含5分的论文写作,采用演绎法)、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有历史、地理、生物(包括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的科目有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思想品德评价采用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初中根据《资字〔2014〕18号》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其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了水平评估和考试选择的双重功能。难度系数(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除外)确定为0.65左右。
(2)考试安排。
第二学期结束时,所有初中生都要参加四项考试;第二学期结束时,所有四年级学生都参加了6个考试科目和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和考试。考试科目要经过多次考试。对考试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四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复试,以最好的成绩参加入学考试。从市外调入的考生或上一年未考上高中的往届学生,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各学科考试,根据原成绩,按年级当年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返校的学生只能参加考试和未考科目的考试。受试者的分数根据他们注册当年的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已经考过的科目,按照原成绩和等级确定分数。
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采用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其中,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办法将另行制定,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对初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的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3)成果的公布和展示。
6月2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科目应按原成绩和等级分两种形式公布;考试科目以成绩的形式公布;考试科目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等级的确定方法按《淄博市初中一级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4)成果管理和使用。
要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三级管理方式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区县初中生毕业资格认定、教学质量诊断和评价以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水平考试科目不合格的学生,经学校补考合格后,可以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的,发给《义务教育完成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水平考试的考生,将被授予义务教育结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排队或根据考试成绩公布学校和学生的排名。
第四,完善中考招生政策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初中“3+4”后职业教育培养高职本科生,五年制高职院校、连续三两年制高职院校和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三年制中等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私立高中需要在市外招生。招生资格批准后,应合理确定市外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以便与生源高中同步招生。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办学实际情况,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和各类学校办学能力进行协调和配合,根据一般职业(含技校)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每年中考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所有公立普通高中只招收学校所在区县的初中学生,经批准招收全市学生的除外。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也可以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蒙水镇、上上镇考生仍按原政策纳入周村区、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经济开发区的考生纳入周村区统一招生管理。初中以后,职业教育学校面临全市招生。
(二)自愿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和上一年未考上高中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择报考普通高中志愿者和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
逐步完善以居住证为基础的子女升学政策。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截止当年4月25日)的,初中农民工子女毕业生可参加所在区县高中招生。其中,在我市初中连续学习满四年的,与所在区县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市初中学习年限不足4年的,不占用指标生和自主招生计划。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和学籍与户籍不符的毕业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不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指标分配。
高中志愿者填写网上举报表格,分为两次。第一次做志愿者是6月27-28日,征集志愿者的时间是7月4日。填报志愿分为三类:“3+4”对口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志愿者;普通高中志愿者设置1名指标学生志愿者和2名非指标学生志愿者,2名非指标学生志愿者为平行志愿者;初中后,职业教育(不含“3+4”对口培养的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学校设置两名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学校为所选报专业设置两名平行志愿。考生必须自行登录淄博市招生考试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按照自己的意愿、报考条件和志愿通知的要求填写志愿。志愿之后,谁也不可以随意改变。选择初中后报职业教育学校的考生,应填写专业是否调整。
(3)录取。
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依据,实行自主招生、特殊学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种录取形式。
录取的基本要求是:综合素质测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全部合格或以上。
1.自主招生。
经批准的高中可以按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
推荐条件:目前在本校入学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中,符合入学基本要求、综合素质优秀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参加所在区县高中自主招生。
录取办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申请,确定自主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结合学校特点,制定自主招生工作计划和自主招生标准,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对于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要根据考生的学术水平考试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水平进行选拔;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录取主要依据面试或考试成绩,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绩。
初中等级考试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超过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指标的3-5倍确定指标推荐量,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评价结果分配到各初中。从推荐额度内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中,初中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考试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区县初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汇总并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五个环节依次进行。
6月15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公布录取结果。
2.特殊学生录取。
高中招收的特殊学生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申请条件:符合基本录取条件,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可以参加特长生录取。
录取办法:由相关学校制定特殊学生招生计划,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有特殊体育、艺术、科技的学生,都是先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初中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首先,6月15日至17日,招生学校将对特殊学生组织专业测试(或面试),公布成绩,并按一定比例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考试。其次,6月23日,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招生考试管理平台专项学生志愿填报模块(http://zkzs.zbedu.net/),根据入学考试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最后,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的要求,根据专业考试和初中水平考试成绩选择预录取名单,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6月25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布。
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已经被招生学校自主录取并具有特殊技能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填报和录取。
3.综合录取。
录取时间:集中在7月初。
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综合素质评价和合格科目为录取的基本条件,以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限定条件,以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录取时,在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中,首先从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至少为3B2C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的原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拔。录取学校有空个以上计划时,将按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3B2C以下的考生,直至计划全部记录。初中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0分以内。未完成的索引学生计划被转换为非索引学生计划。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会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择优录取。其中“3+4”对口必须在全市考生前55%,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高等师范教育录取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水平考试满分的60%。录取分数线可以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后才能参加录取;五年制职业院校、连续三至二年制职业院校、三年制中专学校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如果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应依次参考考试科目成绩和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总和,成绩较高、分数较高者优先。
录取程序:按照“3+4”直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自愿录取、普通高中自愿录取和初中后职业教育自愿录取(不含“3+4”直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的顺序,按照各学校录取原则实行分步录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招收指数生再招收非指数生的顺序进行。指标生计划以初中为单位招生。计算机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原则,将初中合格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考生的自愿择优录取完成指标生计划。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本着“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本区县指标生录取后剩余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进行计算机排序。然后依次搜索每个考生填报的两个非指标学生志愿,一旦在两个搜索到的学校中出现一个合格的学校,就被学校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不含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培养)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以全市为单位录取,对所有报考初中后职业教育的考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计算机排序,然后依次搜索每个考生报的两所志愿者学校。只要在两个搜索到的学校中出现一个合格的学校,就提交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意向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志愿者招募程序同上。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者。
指标分配方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目前在该校注册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初中素质教育评价,将本地区部分高中招生计划中至少70%分配到初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将初中办学水平评价结果作为分配指标生源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本地区所有初中办学水平评价的组织领导,通过学校自评和区教育局再评价的方式实施评价。有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初中,扣其评估分的10%。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生、往届生、四年级起考生以及在我市初中学习年限不足四年的农民工毕业生,不纳入其分配指标的生源基数,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资格。严禁单纯依靠初中毕业生人数分布指标。
(4)特殊考生政策。
烈士子女、驻扎在三级以上(含)边远地区和二级以上(含)海岛的部队、在飞行、潜艇、航天、核相关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事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数线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驻扎在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数线的5%;其他军属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数线的3%。一级至四级因公殉职、因公致残的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和警察子女,将照顾当年录取分数线的5%参加录取。归侨子女照顾10分入学。有两个以上护理条件的考生,只能按护理分数多的一个计算,不加分。
之前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扣除20分,和应届毕业生一起录取。
没有传染病,能坚持学业的残疾学生,应该和普通学生一样对待,不应该拒绝接收。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淄博教育局
2019年4月19日
附件:淄博市2019年初中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热点解读
关注1:户籍与其学校户籍所在区县不一致的非农民工子女,以及户籍已迁移的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初中水平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淄吉焦字〔2012〕8号)要求,“从2012年初中一年级开始,与户籍所在地区县不一致的非农民工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选择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的普通高中”。因此,从2016年开始,学校身份与户籍所在地区县不一致的非农民工子女毕业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不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指标分配。
因户籍迁移(迁移时间于每年4月25日结束)导致学籍与户籍不符的非农民工子女毕业生和因户籍迁移需要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资格考试, 办理初中水平考试报名手续,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考试、志愿填报等相关事宜做出具体安排。
重点2: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毕业生和往届学生如何报名参加初中水平考试?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毕业生,即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截止2019年4月25日)的毕业生,需要在其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的,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区/县教育(教学与体育)局审批,然后办理学历层次考试报名手续。其中,在我市初中连续学习满四年的,与所在区县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市初中学习年限不满4年的,不占用指标生和自主招生计划,也可以回所在区县参加升学考试(回本市其他区县的,不占用指标生和自主招生计划)。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毕业生,将返回其注册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
往年的学生在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术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扣20分后,和应届毕业生一起录取。
焦点三: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是如何规范的?
答:所有公立普通高中只招收学校所在区县的初中学生,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除外。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初中学生,包括博山区万杰朝阳学校、淄川区淄博育才中学、淄博金城中学、临淄区蔡颖学校、沂源县芦山学校、高青县蔡鹭高级中学。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国际高中办学项目学校可招收本市初中学生,包括淄博市实验中学中美班、淄博市第十一中学加班、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国际)。毕业目的地是留学。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普通高中的艺术、体育、科技类的部分特殊学生,可以在全市初中招生。
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考试的统筹安排,先后推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志愿填报、录取政策、初中后职业教育等招生考试政策专题热点解读。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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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市教育局于2019年推出了“中考入学考试”在线服务专栏,将积极回应社会、家长和考生对政策的质疑,及时公布招生信息,解读热点问题,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热心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请关注淄博市教育局官网“工作动态”和“中小学招生”栏目。同时,提供以下招生热线:
张店区2150126淄川区5130281
博山区4297712周村区7875109
桓台县临淄区7866318 8264171
高青县6973642沂源县3242802
高新区2341733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司3183976职业教育司3173517
身体健康与艺术系教学与研究组,277310210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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