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襄阳11月2日电(记者刘志岳)今天获悉,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的湖北省襄阳“4.14”重大火灾事故的4名责任人成功失职。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起诉后,樊城区法院最近判处四名被告3年3个月至4年不等的刑罚。
2013年4月14日6时许,襄阳市一景城市花园酒店二楼迅驰之星空网络俱乐部发生火灾,导致酒店二楼以上整栋建筑大部分翻火或冒烟,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许多责任人都得到了处理。
樊城区检察院依法起诉四名涉嫌玩忽职守的被告人。法院审理案件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严,男,46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原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消防大队政治指导员,违反规定,决定申请办理《迅驰网吧消防安全检查证》,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雷学普,男,50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襄阳市樊城区城管局中原中队原队长,未依职权查处迅驰网吧违规行为,甚至拒绝查处违规行为,导致迅驰网吧正常开业,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凌云,男,36岁,汉族,大专学历,原襄阳文化市场管理处一队队长,违反规定为迅驰网吧办理营业场所变更和网络管理文化许可证,未对迅驰网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范,男,55岁,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原襄阳市文化局综合执法支队副队长,未能对迅驰网吧超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调查,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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