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日电(记者程通讯员徐颖)今天,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今年,我们将重点整治食品药品行业的虚假违法广告。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将重点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广告案件,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医疗保健、保健食品、美容服务、涉性、融资等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查屡禁不止的现象。
重点整治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以及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门店发布的违法广告。整改内容包括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直接相关的食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等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电视购物、金融、旅游、农资、教育培训招生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信息板块(栏目)名义变相发布的广告。
上半年,全省将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网络低俗广告;下半年重点监管医疗、药品、教育、培训招生、电视购物、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的健康信息等广告。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监管整顿旅行社、超市、商场、医药保健品专卖店等发布的商品销售和旅游服务广告。
曝光18个虚假违法广告
湖南日报4月2日电(记者程通讯员徐颖)今天上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数据中心发布的广告抽样监测信息,上报了我省2月份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曝光了我省媒体平台发布的18则虚假违法广告。
曝光的18个虚假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医疗服务、化妆品等行业。其违法行为主要体现在利用患者、消费者、医务人员和专家的形象或姓名作为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湘潭科林医院的医疗服务广告,利用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形象在多个电视频道上发布;杜《清肺子母丸》的广告声称,一旦采取根除陈旧性咳喘的药物,一丸有效,十丸治愈,广告以患者的形象和姓名作为证明在大众媒体上发布。
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采访了17个单位
湖南日报4月2日电(记者程通讯员徐颖)今天上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今年第一季度违法率高、广告量大的全省17家电视频道、广播电台、报社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根据采访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反映,及时整改,确保广告准入;形成防止虚假违法广告阶段性反弹的长效机制。受访单位中,《当代商报·全球视野》第一季度发布违法广告8条,其中严重违法广告5条,严重违法率62.5%。主要严重违法广告包括:大力士生长丸、威根素、福禄丸等性相关广告。非法广告主要集中在医药、医疗和食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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