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由于陈凯歌董事拒绝为败诉道歉,北京市海淀法院发布公告,宣布判决的部分内容。今天,记者了解到,陈凯歌委托律师解释案情。他说他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不知道判决结果。他会委托律师联系法院尽快履行判决。
据新京报报道,根据法院公告,陈凯歌导演2009年出版的回忆录构成对邱鲁光的侵权。之后陈凯歌拒绝道歉。2019年1月8日,海淀法院发布公告称,由于陈凯歌拒绝履行书面道歉义务以消除判决影响,根据邱鲁光的申请,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判决的部分内容。
图片来自兴泉律师事务所
1月8日,陈凯歌委托北兴泉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陈凯歌董事名誉权纠纷案的声明》。声明称,2019年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上发布公告,公布了陈凯歌涉嫌侵犯邱鲁光名誉权案判决的部分内容,导致网络平台上出现“陈凯歌拒绝道歉”等相关言论。北京市兴泉律师事务所接受陈凯歌董事的委托,委托顾若萍律师就其名誉权纠纷一案进行说明。
顾若萍律师与陈凯歌沟通后了解到,陈凯歌董事没有收到本案的法院传票,不能出庭,不知道判决。同时,陈凯歌委托顾若萍律师尽快联系法院,先履行生效判决的内容,将执行款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联系相关媒体发布法院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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