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黑办:大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案
国家扫黄办大案督办组已于6月4日进驻昆明,将督促云南省有关部门加快依法处理孙案,使此案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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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国家扫黄办公室在挂牌督办孙案后,通报了一个重要消息。5月24日,国家反走私办公室将云南孙列为重点案件,由国家反走私办公室监管。
▲国家扫黄办派大案督办组赴昆督办孙案。《新京报》由我们的视频制作(ID: wevideo)
据中国长安网报道:5月30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黄办公室主任陈宜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云南省扫黄办公室关于孙案的汇报,提议派大案督办组赴云南省指导、监督孙案的调查处理。
国家扫黄办大案督办组已于6月4日进驻昆明,将督促云南省有关部门加快依法处理孙案,使此案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国家扫黄办副主任王洪祥是国家扫黄办大案督办组组长,由中央纪委、国家扫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一名局级干部和数名办案专家组成。
王洪祥1963年6月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多年,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外事局副局长、政治部副主任、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2年初,王洪祥出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2016年底调任最高监察院政治部主任。
在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三个月后,2017年3月,王洪祥离开最高人民检察院,调任福建省委常委。第二个月,他成为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今年3月底,王洪祥从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调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5月28日,国家扫黄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举报平台。王洪祥作为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和国家扫黄办公室副主任出席了会议。
王洪祥简历
王洪祥,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自1999年4月起,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
自2000年9月起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事局副局长(2003.11年明确为正处级);
2005年8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9年11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2年1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2014年2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2016.03年豁免)、监察局局长;
2016年12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2017年3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
2017年4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自2019年3月起,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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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云南网发布了孙案处理进展情况的报告。
一、案源和处理进度。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政法机关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于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昆明市委及时上报云南省委。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彻查此案,依法处理。省、市有关部门及时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孙的犯罪记录、刑罚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和审查。中央缉私除恶委员会第20督察队进驻云南后,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察。目前,案件处理已分阶段取得进展。相关部门对原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原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旭、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安、原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孙重要相关人员等11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孙出狱后,在一系列刑事案件中逮捕了9名犯罪嫌疑人,拘留了23名犯罪嫌疑人。
第二,孙的主要家庭成员。孙的母亲孙,原名,原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1994年,她因包庇孙·强奸罪被开除公职。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继父李乔忠于1992年与孙结婚。1996年从部队调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1998年,因在1994年孙强奸案中帮助孙取保候审,被党拘留两年,开除党籍。2004年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10月退休;父亲,昆明某单位员工,1982年与孙离婚。1996年脑出血中风后退休,2016年8月20日去世;曾在一所中学工作的爷爷陈某青和奶奶陈某粉已经去世;曾在铁路局和针织厂工作的爷爷孙某某和奶奶兰已经去世。
目前,孙和李乔忠已于2019年4月3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拘留调查。孙的生父与孙一案并无牵连。
第三,孙因实用新型专利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在服刑期间获得减刑。经查,在孙服刑期间,孙、李乔忠伙同监狱、法院有关人员,利用孙未发明的“联动锁紧防盗井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以达到表彰重大立功,帮助其减刑的目的。目前,对涉嫌徇私和减刑的一名省监狱管理局警官、一名省第一监狱警官和两名省第二监狱警官采取了逮捕措施,其他涉案人员正在接受调查。
第四,孙1994年犯强奸罪,没有被关进监狱。1994年10月28日,孙因强奸罪被捕后,孙、李乔忠四处转移,孙向办案部门提供了孙患病的虚假证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部分领导和民警将孙取保候审,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致使孙未被收监执行。1998年,经昆明市有关部门调查问责,盘龙公安局原预审科科长李万红和警察方永昌分别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盘龙公安局其他四名警察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目前,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省、市有关办案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监察组和省委的要求,对孙1997年被判处死刑后的第一审强奸案、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和执行刑罚等犯罪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彻底查处案件, 依法坚决查办为孙案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网络和“保护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正文/王澍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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