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快报-市长/市场》关于互联网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的新规定即将出台,引发了市长/市场话题,纠纷背后是收费标准差异引起的恶性竞争。
来源:幸福里资讯
作者:实习生 程杰
编辑:王小玉
近日,网上一则关于“新指示称房屋交易中介费不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截图快速流传,据北京多家中介机构表示,目前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
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中介监管新规大概率会出台,但是,鉴于房屋价格的差异,采取网传“一刀切”的措施,可能性不大。
房产中介费定价权将调整?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曾向媒体表示,“目前,全国中介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4年之前,房产中介服务费本是由政府统一制定指导价,房屋买卖中介费收费标准在0.5%-2.5%,租赁按照半月至一月租金计收。但在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将中介服务费定价权下放到省级。两年后,各省逐步将房产中介服务费调整为由市场调节。
由此,中介企业掌握了中介服务自行定价的“权力”。
以北京为例,中介企业服务费定价在1%-2.7%不等。据北京某房产中介机构人员透露,部分中介机构为了拉拢客源,会给予购房者中介费折扣的优惠,这也就是名义费率和实收费率的区别。
费率折扣乱象频发
巨大的收费标准落差下,市场乱象频发,今年以来,“跳单”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倒逼行业重新审视“行业标准”。
关于中介费的费率高好还是低好,一些观点认为,收费高低并不是本质的问题,关键是在于,为了揽客而采取的恶性折扣问题。据了解,目前,一线和二线城市的费率折扣虽有所不同,但部分可提供30%-50%之间的优惠折扣,而无底线的折扣则会破坏行业的稳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没有服务保障的提高,靠低费率抢人最后带来的只是零和博弈。
有市场观点指出,对于政府或协会等监管机构而言,政策的规范引导作用,在于引导中介机构在服务的品质下功夫,而不是在中介费率高低上竞争,通过可预期的费率水平保证经纪人的专业服务和购房者的利益。
近期,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房地产经纪服务规范》便可看作一次地区性的监管尝试,在7月26日发布的该文件中规定了:房屋买卖服务佣金为成交价格3%,支付方原则上买卖双方各付一半,以交易三方的最终协商决定。
关于房产中介服务费监管新规何时出台,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幸福里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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