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定价并不意味着“漫天要价”

中国江苏网1月7日消息(记者镇川)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放开了24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其中,小区房地产费、停车费提到业主将定价。

这一新政对扬州居民有何影响呢?昨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去年我市小区物业收费已基本实现业主自主定价。

“2013年出台了一个《江苏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按照上面的要求,不仅仅是扬州,整个江苏省的物业收费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来收,一种就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标准须报经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后执行,不得超过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费是政府定价,按照地上收费标准高于地下的原则制定,如果直接放开,会不会对市民的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呢?对此,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江苏省还会出台有关细则,对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放开后的具体监管做更加细化的规定,届时扬州也会根据省里的要求制定新政策,自主定价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漫天要价”,所以市民不必担心。

原标题: 我市物业费基本实现业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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