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人防停车位?
人防空间是指位于人防工程的国家投资、国家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出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建设、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经营管理和收益权归人防工程投资者的停车位。
民用建筑地下室人防车位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建设。
二、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谁?
《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国防法》第三十七条和《物权法》第五十二条均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简单说,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无权出售。
三、人防车位使用管理和收益归谁?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简单说,人防车位平时使用管理和收益归开发商。
四、不能买卖,就只能租赁,开发商是怎样做的?
一般来说,开发商会采用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出售人防车位。租用小区的人防车位要签订租期较长的协议,有的30年,有的50年。而总租金与购买有物权车位的价钱相差无几,且一次性收取费用。
《合同法》规定出租的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出部分会被视作无效。于是,有的开发商就签订20年租期。期满后,业主可以根据合同无条件自动续约。
五、国家对人防车位的管理
《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管理办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并未限制投资者的使用方式,没有限定出租年限。
六、地方对人防车位的管理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综上所述,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无权出售。人防车位平时使用管理和收益归开发商。开发商可以租赁,但租期不能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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