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考试 #
@市民张女士:
我的孩子参加了成都市医保局事业单位考试,初试通过,但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武侯区人社局称孩子不是2年待业期,判定孩子不符合报考要求。因为孩子之前在私营企业实习了2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发放工资,只是单位给孩子购买了1个月社保,之后均是个人缴纳社保,请部门再调查一下。
武侯区:经区人社局调查核实,根据《2020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卫生医务类)》要求,您的孩子报考的成都市武侯区医保服务中心,01030待遇结算管理,招聘要求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根据公告要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须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经查实,您的孩子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记录。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二条“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的规定,您的孩子不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
# 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 #
@市民彭先生:
请问一下新能源汽车在高新区哪些地方停车能享受政策性优惠?
高新区:经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核实,在我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凭有效牌(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停车场(点)和时段停放享受收费减免政策:(一)每天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二)每天7:00-19:00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停车,收费减半。
# 小区管理 #
@市民李先生:
我是新都区三合嘉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建成已有10多年了,小区停车位一直比较紧张,所以小区的人防场地被开发商改成了停车位。但是从去年开始,开发商开始出售这些人防车位,想咨询一下,这些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谁?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出售人防车位呢?
新都区: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新都区三合嘉苑小区地下室局部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功能为汽车库,战时功能为人员掩蔽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成都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防空需要统一安排使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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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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