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获利4000万被判无期

江门一家国有银行前行长林建中卷入了江门首富梁光义受贿案

违反规定,2002年借出1.3亿元人民币,香港“小金库”1590万港元,帮助田健集团收购美达国有股,并获得4000万元回报。林建中,江门一家国有银行的前行长,于9月17日被深圳中级法院定罪。

杜南新闻记者李亚坤杨琇玮2002年非法批出1.3亿元人民币贷款和香港“小金库”1590万港元,帮助田健集团收购美达国有股,并获得4000万元人民币的回报。林建中,江门一家国有银行的前行长,于9月17日被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定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林建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没收赃款2000万元,并用赃款购买房地产。林建中拒绝接受判决,并向法院提出上诉。

林建中一案涉及江门首富梁光义,他涉嫌受贿。2013年6月,梁光义与田健集团另外两名股东梁少勋、梁卫东被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以单位受贿罪判刑,江门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11月将案件发回新会区法院重审。杜南记者昨天从新会区法院获悉,再审案件尚未安排但也没有超过审理期限,因为需要等待林建中案的判决结果。

总统帮助“首富”渡过难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2002年8月29日,广东田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拍卖转让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以人民币1.8亿元出售8181.8182万股。由于资金严重短缺,田健集团董事长梁光义向林建中寻求帮助。梁光义代表田健集团口头承诺给予林建中收购美达股份20%的利润。

2002年10月,林建中知道《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以贷款从事股权投资,并在田健集团以下属企业购买物资的名义向江门分行申请贷款过程中,操纵银行内部贷款审核流程,帮助田健集团从江门分行获得贷款共计1.3亿元。2002年10月25日,田健集团用超过1.2亿元支付拍卖买入价,控制了美达股份。截至2003年下半年,田健集团已陆续偿还贷款。

在1.3亿元贷款发放前,田健集团资金周转困难,向林建中贷款。林建中违反规定,擅自决定将江门分行在香港的银行账户1590万港元无息贷款给田健集团。2003年12月31日和2004年1月2日,田健集团将本金返还江门分行。

总裁辞职后,拿了4000万

2005年5月,梁光义、梁少勋、梁卫东根据之前的口头承诺,与林建中签署了书面的“承诺书”,承诺田健集团、新力投资公司、田健投资公司持有的“美达公司20%的股份及由其产生的其他项目的权益和债务”归林建中所有。2005年8月底,林建中从银行辞职,在田健集团工作。

2007年初,林建中拟设立广东林德贸易有限公司,2007年5月25日,田健集团将4000万元人民币划入林德公司账户,认定为林建中行贿。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以单位名义决定挪用公款为私营公司、企业谋取个人利益,三个月以上未偿还,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经讨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合并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林建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事发后,受贿赃款2000万元及用赃款购买的仓库财物被没收上缴国库。林建中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并向法院提出上诉。

总统是如何赚取4000万英镑利润的

打算借钱

2002年9月

田健集团需要资金购买美达公司的股份来实现其控股目标,梁光义找到了林建中,而《贷款通则》明确规定贷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权投资。

获得信贷

2002年10月

田健集团以采购物资的名义获得贷款1.3亿元

购买股票

2002年10月25日

田健集团用1.21亿元贷款购买了81,818,182股美达股份,成为美达股份的控股公司

签署承诺

2005年5月

田健集团梁光义、梁少勋、梁卫东与林建中签署“承诺书”,承诺将美达公司20%的股份转让给林建中

赚4000万

2007年5月

田健集团出售美达公司3000万股,获利2.76亿元,其中4000万元转让给林建中控制的广东省林德公司。

支付目的地

2007年5月以后,

林建中用这4000万元在广州买仓库和借钱。其中,广州白云区农审市场仓库采购装修费用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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